我妈电话打来的时候,我刚从手术室出来。手套还没摘,手机在兜里震,我掏出来看,是她。她很少在这个点打电话。
“正君。”她的声音不对劲,像嗓子眼里堵着什么东西。“传雄出事了。”
传雄。我哥。嘉陵。我骑过的那辆嘉陵。我把手套扯下来,橡胶贴着皮肤剥离,发出一声很轻的闷响。
“人没事。腿伤了,打着石膏呢。”她的语速比平时快,一个字赶着一个字。“我就知道摩托车不安全。我早就知道。你赶紧把钱打回去,给他买辆车。汽车,四个轮子的。”她停顿了一下,我听见她咽了一口唾沫。“我把我的也打回去,凑一起,买辆好的。”
我说好。
挂了电话,我站在走廊里。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白花花的。我把手套扔进垃圾桶,去银行。存折上的数字我看了很久,然后全部取出来。柜员从窗口里看了我一眼。我填了单子,签了字。钱汇出去的时候,手指头在密码键盘上按下去,六个数字。按完了,机器吐出一张回执单,薄薄的,纸边割手。我把回执单叠好放进口袋。口袋里有幽幽的画,纸的边角硌着肉,贴着心脏的位置。
后来我妈告诉我,传雄出了医院就去买了车。奔驰,黑色的,亮得能照见人影。他把照片发到我手机上,车身侧面,车头斜四十五度,方向盘上挂着一朵红花,销售站旁边比了个大拇指。他的腿还打着石膏,架在后座上,从车门里伸出来一截,白色的石膏上签了好几个名字,歪歪扭扭的。我放大照片看那些名字。小芸的,他儿子的,我妈的,几个我不认识的。我爹大概没签,他从来不往这些东西上写字。我回了一条:好,一步到位。
他天天开着那辆奔驰在县城转悠。县城就那几条街,从南到北一脚油门就到头了。他说是磨合,天天转,转完南街转北街,转完北街转沿河路。沿河路旁边那条河还是黑的,水面上漂着塑料袋和烂菜叶。他把车停在河边,车窗摇下来,胳膊搭在窗框上。奔驰的发动机声音不大,低低沉沉的,跟他以前骑嘉陵的时候不一样,嘉陵突突突突,整条街都听得见。
小姑娘是他在沿河路上遇见的。他后来在电话里跟我提过,语气轻飘飘的,像在说一件别人的事。他说那姑娘在路边拦车,说去车站,他顺路捎了一段。姑娘坐在副驾驶,摸着车座的真皮,说这车真好。他说还行吧。姑娘说你结婚了吗,他说结了。姑娘说那可惜了。他没接话。姑娘下车的时候要了他的电话号码。
后来就开始给他发消息。一开始是问车的事,奔驰的油耗、保养、保险。后来不问车了,问他今天去哪儿,吃什么,腿还疼不疼。再后来发照片,自己的。照片里她涂着口红,眉毛画得细细的,头发披着,发尾卷成一个一个的圈。她站在商场门口,站在咖啡店门口,站在公园的花坛旁边。每一张都笑,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嘴唇亮晶晶的。
传雄把其中一张发给我看。我看了,说,她知道你结婚了还发这些。他说,她知道。我说,你怎么想的。他没回。
后来他跟我打电话的时候,忽然提起了小芸。
“你知道小芸现在什么样子吗。”他的声音从听筒里传过来,闷闷的,像隔着一层水。“昨天我开车带她去超市。她上车之前也不照照镜子,穿着一件起球的毛衣,领口都洗松了,头发随便一扎,脸上什么都没抹。她坐进副驾驶的时候,坐垫是真皮的,她屁股只坐了半拉,怕给人坐皱了似的。到了超市她也不下车,说让我自己去,她在车里等。我说来都来了,她说不想逛。我就自己进去了。出来的时候她坐在车里,车窗关得严严实实的,也不开空调,闷了一身汗。我问她怎么不开窗,她说开窗进灰。”
他停了一下。
“我开着奔驰,她坐在里面,车像是借来的。”
他把“借来的”三个字咬得很轻,像咬一片化了一半的糖纸,甜味早没了,只剩蜡。
“她买菜要跑两个菜市场。第一个问价,第二个买。一斤土豆便宜两毛钱,她能多走一里地。我跟她说别算了,她说两毛也是钱。家里的塑料袋攒了一抽屉,买菜回来的,装水果的,超市购物袋,一个一个叠得方方正正。衣柜里她的衣服,没几件像样的,有的袖口磨起毛了,她用打火机把毛球烧掉接着穿。”
他又停了一下。电话里传来打火机的声音,他点了一根烟。
“我不是嫌她省钱。我是嫌她那个样子。她站在我旁边,跟那辆奔驰站在一起,不是一个世界的东西。”
他把烟吐出来。我听见烟雾擦过话筒的声音,沙沙的,像风吹过干了的树叶子。
“外面那个小姑娘,她坐我车的时候,把座椅调到半躺,脱了鞋,脚踩在仪表台上,涂着红色的指甲油。她说,你这车真舒服。我说嗯。她说,你老婆坐这个位置的时候也脱鞋吗。我说她不脱。她就笑,脚趾头在仪表台上动了动。”
他没再往下说。
“哥。”我叫他。
“嗯。”
“你要离婚?”
他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挂了。然后他的声音从听筒里传过来,跟刚才不一样了。刚才还带着一点犹疑,像一根线松松地搭着,现在那根线绷直了。
“离。”
就一个字。
“小芸哭着回娘家了。我让她回的。儿子我扣下了,要走她自己走,儿子是我王家的人。”
他把“王家”两个字咬得很重。不是重,是硬。像冬天田埂上冻住的土块,拿起来,沉甸甸的,棱角硌手。我哥从小被捧着长大的。他是本家人,我是外姓人。家里好吃的都紧着他,他能在外面吃饱了才回家。他高高大大白白净净,浓眉大眼,很招女同学喜欢。他走到哪儿都有人围着。他结婚我妈掏空家底给他买婚房,六万八,财政局家属院,九十多平,三室一厅。他腿伤了,我妈一个电话,我把存折上所有的钱都打回去,我妈把她那份也凑上。他出了医院就买了奔驰。他这辈子所有的东西都有人捧到他面前,房子,车子,工作,儿子。他伸手接过来就行了。所以他不会抠搜过日子,不会。他不需要。他是王传雄,王家的大儿子,浓眉大眼,人见人爱。他应该坐在奔驰里,旁边坐着一个把座椅调到半躺、脚踩在仪表台上、涂着红色指甲油的姑娘。而不是小芸。不是那个穿着起球的毛衣、领口洗松了、头发随便一扎、脸上什么都没抹、买菜跑两个菜市场、一斤土豆便宜两毛钱能多走一里地的小芸。
小芸没有不好。她只是从借来的红毛衣里走出来,走进了那件起球的毛衣里。红毛衣是结婚那天穿的,借的,穿完要还。起球的毛衣是她自己的,穿了很多年,袖口磨起毛了,用打火机烧掉接着穿。她就是那种人。那种在菜市场里长大、手上全是冻疮疤、给人倒茶的时候手微微发抖的人的女儿。她坐在奔驰的副驾驶上,屁股只坐半拉,怕给人坐皱了。那不是她的位置。她知道,传雄也知道。
“正君。”他在电话那头叫了我一声。
“嗯。”
“你说我是不是个混蛋。”
我没说话。窗外的佛山,大排档的油烟机轰轰响,摩托车突突过去。我把手机换到另一边耳朵。
“我是混蛋。但我这辈子,头一回想要个配得上那辆车的人。”
电话挂断了。我听着听筒里的忙音,嘟嘟嘟嘟,像铁皮屋檐上的雨珠一滴一滴往下落。
我把手机关了,屏幕黑下去。我躺在床上,面朝天花板。天花板上那片水渍还在,黄黄的,像一张模糊的脸。传雄的奔驰停在沿河路上,车窗摇下来,胳膊搭在窗框上,发动机低低沉沉地响。他坐在那辆我给他买的车里,抽着烟,看着底下那条黑漆漆的河。水面上漂着塑料袋和烂菜叶,什么都看不见。他这辈子头一回自己想要一个东西——不是别人捧到他面前的,是他自己想要的。是一个把座椅调到半躺、脚踩在仪表台上、涂着红色指甲油的姑娘。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他想要。
我闭上眼睛。白大褂挂在门后面,胸口的口袋里,幽幽的画。墓碑,蝙蝠,阴影里抬头看天的猫。猫的眼睛里有一点高光,针尖大的一个白点。那张画安安静静的,纸的边角硌着布料。我们兄弟俩,一个在佛山缝□□,一个在县城离了婚。他想要一个配得上那辆车的人。那辆车是我给他买的,钱是我缝□□缝出来的,一针一线缝出来的。他不知道那双手沾着消毒水味儿和猪油味儿。他坐在那辆车里,想要一个配得上它的人。他不知道那辆车本身就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