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闯祸叫哥,撒娇叫哥,生病时烧得糊涂,也只肯攥住他的手叫哥。
边戎用十一年把这两个字养成了她遇事时的本能,又在第十一年末亲手逼她戒掉。
但今天,她在这甚至挤不下两个人的地方过日子。
用云泥之别来形容,也不夸张。
空气中流动着沉默。
边月倚在书桌边,在桌上摸到一盒烟,从中挑了一根,低头扒拉了一会儿,扭头问他:“有火吗?”
她手指白嫩细长,指甲干干净净,指尖修成圆润细致的弧度。
是她小时候师从钢琴名师时就养成的好习惯。
只是今天,那根女士香烟夹在她两指之间,显得十分风流,也十分刺眼。
边戎食指一勾,就勾走她的烟,接着俯过身子,手掌一翻,没收了桌上那一整盒。
这种姿势,刚好把边月大半个圈在怀里。距离近到,甚至不需要肢体接触,就能感受到彼此体温。
边月微微抬眼。
边戎正好高于她,此刻他的喉结正正好好对着她的唇。
她不怀疑,只要自己抓住他的领子,就能轻易啜吻住。
她会细细舔舐,舌尖颗粒会扫过他凸起的那一点。
到时候,边戎该在她头顶怎样呼喘呢?
会不会又冷着脸提醒她,他是她哥?
还是终于承认,哥哥不会用那种眼神看妹妹,更不会掐住她的腰,不认输地吻回来?
她微微伸舌舔唇,指尖动了动,终究没有这么做。
毕竟,她曾经不是没这么干过。
有过曾经那么一次就够了。
边戎并不知道她在想什么,落在他眼里,只觉得这姑娘不知道打哪儿学来一副懒散散的眼神,就那样深深浅浅望着他,似笑非笑。
最后居然——
“烟可以拿走,赔钱。”
她掌心朝上,朝他伸过来。
竟敢问他要烟钱,胆子肥了。
边戎重重拍了一下她手心,算作了结。
边月哼了声,干脆开始赶人,脸上有被洞察底细后的坦然,“喏,你也看到了,就这样。”
边戎低头看她。
那是一张相当明艳的脸,眼神清澈有主见,不像是会轻易低头的脾气。至少她小时候,就是个很要自尊的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