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叶枫喜欢这种对话节奏的原因。对方有分寸,知道什么地方轻轻碰一下,什么地方先留著不碰。这样的聊天,不会让人烦,反而更容易建立下一层信任。
两人又聊了些不痛不痒的东西。
旧金山哪片区更乱,哪种酒最不值得点,附近哪家牛排店不错,市区堵车有多烦。叶枫说得不多,但每一句都接得上,不生硬,也不刻意示好。
聊到一半,年长那个男人朝这边看了一眼。
马丁抬了抬下巴,算是打了招呼,却没叫他过来。
叶枫注意到了这一点。
这说明马丁至少目前把他划在“可以接触,但还没到带进自己圈子”的位置。
这很正常。
第一次见面靠印象,第二次见面靠延续。
真想进圈子,得等第三次、第四次,甚至更久。
急不了。
快十点的时候,马丁把杯子放下,站起身。
“我要走了。”
“你看起来不像会按时回家的人。”叶枫说。
“我明天还有班。”
“那就合理了。”
马丁笑了一下,顺手从口袋里摸出手机。
“留个联繫方式?”
叶枫也拿出手机,跟他互换了號码。
动作很自然,像是这件事本来就该发生。
存名字的时候,马丁看了他一眼:“叶枫,不常见的名字。”
“你可以叫我叶。”
“行,叶。”马丁把手机收起来,“下次见。”
“下次见。”
等人走了以后,叶枫又在吧檯坐了几分钟,慢慢把剩下那点酒喝完。
回到公寓的时候,已经十点半。
叶枫进门,反锁,脱掉外套,把手机放在桌上。屏幕亮起,上面安安静静躺著那个新联繫人:
martin
他看了两秒,抬手扯松领口,走到落地窗前往外看。
夜色里的旧金山依旧亮著,街道、楼群、远处的灯火连成一片。
安静,但不冷。
叶枫站了一会儿,转身去桌边,把今天办公室的资料和名片確认信息又整理了一遍。
这座城市不会因为他来了就自动让路。
但至少现在,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只能躺在宿舍上铺看天花板发黄印子的穷学生了。
而安布雷拉,也终於有了自己的门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