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太急著搭话,比不搭话更蠢。
他今晚来,不是为了扑上去“交朋友”,而是为了把昨晚那点印象接稳。
一个人连续两晚出现在同一家酒馆,本身就是一种信號。
说明你不是路过。
也说明你不是一时兴起。
果然,没过多久,旁边就有人坐了下来。
还是昨晚那个男人。
“嘿,伙计。”对方端著酒杯,声音不高,“你又来了。”
叶枫侧头看了他一眼,笑了笑。
“说明这里酒还不错。”
“也可能说明你在这附近住。”
“你猜得挺准。”
男人看著他,嘴角动了动:“昨天没来得及正式认识一下。”
“叶枫。”
“马丁。”
这次总算有名字了。
叶枫点点头:“听起来像个警察的名字。”
马丁笑了一声:“听起来你还是没改主意。”
“你也还是没否认。”
“我没必要什么都否认。”马丁喝了口酒,“就像你也没必要什么都说。”
这话出来,味道就对了。
成年人交朋友,尤其是美国这种地方,本来就不流行把底裤一次性翻给对方看。你知道我不是傻子,我也知道你不是傻子,这就够继续往下聊了。
“今天过得怎么样?”马丁隨口问。
“还行。”叶枫把酒杯转了半圈,“看了房子,办了点事,顺手把办公室也定了下来。”
马丁侧头看他:“办公室?”
“嗯。”
“你不像刚毕业的学生。”
“我本来也没打算让自己像。”
马丁听完笑了下,眼神却认真了一点:“做什么的?”
叶枫停顿了一秒,给了个刚好合適的答案。
“生物技术諮询,偏医疗方向。”
“听起来挺赚钱。”
“希望如此。”
“你老板是谁?”
“我亲戚。”叶枫说,“他人在別的地方,暂时不过来,我先替他把这边的基础架子搭起来。”
这套说辞他说得已经越来越顺。
而且顺的原因不是背得熟,而是它本来就足够合理。
马丁点了点头,没继续追著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