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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知微 双人床(第1页)

很多年后我才明白,心里住过一个人的话,后来的人就都住不进来了。不是后来的人不好,是心里的位置,已经被占满了。

2024年的秋天,我升了副科。

宣布任命那天,主任把我叫到办公室,笑着跟我说,小林啊,好好干,前途无量。我点点头,说谢谢主任。走出办公室的时候,走廊里的阳光正好,透过玻璃窗洒进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我站在那里,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

来北京三年了。从一开始的不适应,到现在游刃有余,好像也没花多长时间。北京是个很神奇的地方,它能很快地把一个人打磨成它想要的样子。我越来越像个北京姑娘了,说话的语气,走路的速度,甚至连思考问题的方式,都跟以前不一样了。

同事们都说我越来越漂亮了。可能是吧。我开始学着化妆,买很贵的护肤品,穿有质感的衣服。不是为了给谁看,就是觉得,女孩子嘛,对自己好一点总是没错的。

我搬了家。从以前跟陈屿舟住的那个小区搬走了,换了个一居室。虽然不大,只有四十多平,但胜在是整租,不用跟别人共用厨房卫生间。房租贵了点,但我现在工资涨了,也负担得起。

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空间。

搬家那天,我整理东西,从床底下翻出一对枕头。是情侣款的,一个灰色,一个粉色,上面印着卡通小熊。还是我们刚在一起的时候买的,那时候在开封,逛夜市的时候看到的,林知微说好看,非要买。陈屿舟说太幼稚了,但还是掏钱买了。

粉色的那个是我的,灰色的是他的。

我盯着那对枕头看了很久。说起来也奇怪,分手的时候,我把他的东西都打包寄给他了,衣服、鞋子、书,还有他常用的那个水杯。可是这对枕头,我鬼使神差地留了下来。

可能是因为枕头还能用吧,扔了怪可惜的。我这样告诉自己。

新家的床是一米八的,比以前的大。我把两个枕头都摆了上去,一左一右,看起来挺般配的。同事来我家玩,看到了,笑着说,知微,你一个人睡,怎么摆两个枕头啊,是不是藏人了?

我笑着拍她一下,说,什么呀,另一个我用来抱的,不行啊。

其实也没抱过。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我都规规矩矩地睡在自己那一边,粉色枕头旁边的位置,一直是空的。就好像他还在一样。

很傻对吧。可我就是改不了。

日子过得挺快的。工作越来越忙,经常要加班,有时候还要出差。但我喜欢这种忙,忙起来就不会胡思乱想。周末的时候,我会去逛逛街,看看电影,或者跟朋友一起吃饭。日子过得充实,也挺开心的。

只是偶尔,在某个瞬间,会突然想起他。

比如吃火锅的时候,会下意识地点他爱吃的毛肚;比如路过医院的时候,会忍不住往里面看一眼;比如下雨天的时候,会想起他总忘记带伞。

然后就会愣一下,摇摇头,告诉自己,都过去了。

真的都过去了吗?我也不知道。

十月的时候,单位的张姐给我介绍对象。说对方是她老公的同事,在北京国企工作,北京本地人,有房有车,人特别斯文。张姐说,知微啊,你也老大不小了,该考虑考虑个人问题了。这个男孩子真的不错,你见见呗。

我想了想,说好。

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答应。可能是觉得,确实该往前看了。总不能一辈子都活在过去吧。人总是要往前走的。

见面的地方约在一家咖啡馆,环境挺好的,安静,适合聊天。对方叫周扬,确实像张姐说的那样,斯斯文文的,戴一副黑框眼镜,说话很有礼貌。他穿着干净的衬衫,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

我们聊了一下午,从工作聊到兴趣爱好,又从兴趣爱好聊到旅行见闻。他挺有意思的,去过很多地方,讲起旅途见闻来绘声绘色。看得出来,他是个很会生活的人。

临走的时候,他问我,下次还能约你出来吗?

我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

试试吧。我对自己说。万一合适呢。

之后的几周,他经常约我。吃饭,看电影,散步。他很细心,每次见面都会带束花,不是玫瑰,是小雏菊或者洋甘菊,淡淡的,很好闻。他会记得我不吃香菜,记得我喜欢喝半糖的奶茶,记得我生理期的时候不能碰凉的。

他真的很好。好到我有时候会想,林知微,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这样的人,打着灯笼都难找吧。

可我就是没感觉。

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很放松,也很舒服。但那种感觉,更像是跟一个老朋友在一起,而不是男朋友。没有心动,没有紧张,没有那种见不到就想念的感觉。

我甚至会不自觉地拿他跟陈屿舟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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