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天正把最后一个行李袋提进堂屋,闻言嘿嘿一笑,把功劳全推到老妈身上:“那是!太后娘娘天天变着花样投喂,我想不胖都难!”
顾芳舒在旁边听着,嘴角微微上扬,没说话,只是轻轻拍了下儿子的后脑勺,算是默认了这份“功劳”。
林天把书包往墙角一扔,一屁股坐进了堂屋那张老旧的、油光发亮的太师椅里,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
乡下的房子层高高,堂屋里阴凉通风,比城里开着空调的出租屋还要舒服几分。
家里的狸花猫阿花不知从哪里踱了出来,迈着优雅的猫步,走到林天脚边,亲昵地蹭着他的小腿,发出“呼噜呼噜”满足的声音。
大黄也摇着尾巴凑过来,湿漉漉的鼻子在他手边嗅来嗅去,眼巴巴地望着他。
林天心情大好,一手挠着阿花的下巴,一手摸着大黄的脑袋,享受着这熟悉的、被“家宠”包围的惬意。
逗弄了一会儿猫狗,他靠在太师椅宽大的扶手上,目光穿过敞开的堂屋大门,望向外面那片被枣树和屋檐切割成不规则形状的、碧蓝如洗的天空。
没有高楼遮挡,天空显得格外高远、纯净,几丝白云慢悠悠地飘着。
耳畔是奶奶在厨房里淘米洗菜的细微水声,还有老妈和奶奶低声聊着衣服料子的柔软话语。
一切喧嚣和压力,仿佛都被这宁静的村庄和湛蓝的天空吸走了,只剩下从心底泛起的、懒洋洋的平和。
就在这时,林源换上了一双沾满泥点的旧胶鞋,怀里抱着一小捆嫩绿的秧苗,从侧屋走了出来,看样子是准备出门。
“爷,您这是要去种秧?”林天坐直身体,问道。
林源停下脚步,对着孙子龇牙一笑,露出被烟熏得微黄的牙齿,笑容朴实又带着点自嘲:“是啊,咱们家还剩下一亩三分地,就在村后头水塘边。其他的地,前两年都随着村里头,流转给外面来的大户承包了,统一种果树啥的。爷爷老了,干不动那么多喽,就留了这点口粮田,自己种点稻子、弄点菜,够自己吃,也给你们回来尝尝鲜。”
老人的语气很平淡,甚至带着点“这样挺好”的满足,但听在林天耳朵里,却莫名地泛起一股酸楚。
他想起小时候,爷爷还是壮劳力,家里的地比别人家都收拾得齐整,稻浪金黄,菜畦碧绿。
如今,大片田地都成了别人的,爷爷只能守着这一亩多地,佝偻着腰,继续面朝黄土。
鼻子一酸,他想也没想,蹭地一下从太师椅里站起来:“爷,我跟你一块儿去!我帮你!”
林源先是一愣,随即看着孙子那张还带着稚气却写满认真的脸,哈哈笑了起来,眼角的皱纹更深了:“你?你这城里娃娃,细皮嫩肉的,会干这个?别把秧苗都踩坏了!”
“我不会可以学嘛!我力气大着呢!”林天挺了挺胸膛,不服气道。
林源看他态度坚决,眼神里也透着想帮忙的真挚,便不再推辞,点点头:“行!那你就跟爷爷去,看看我们庄稼人是咋干活的!就当体验体验生活!”
“我也去吧,爸。”一个清亮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顾芳舒已经帮婆婆试好了新衣服,正站在堂屋门口。
她不知何时也换下鞋,穿了一双吴秀找出来的、半旧的胶靴,卷起了雪纺衫的袖子,露出白皙的小臂。
她神色平静,语气自然,仿佛说要下地帮忙,就像说要去超市买菜一样平常。
林源和吴秀都有些惊讶。吴秀忙说:“芳舒,你别去,地里晒,还有泥水,脏得很!你陪妈说说话就行!”
顾芳舒却笑了笑,走到林天身边:“没事,妈。我在家也闲着。以前和林钧刚结婚那会儿,没少回来帮忙,插秧收稻都干过,虽然可能手生了,但总比小天这个愣头青强点。一起去吧,也能快点干完。”
她说得轻描淡写,但林源和吴秀都记得,当年这个城里来的漂亮儿媳,第一次下地时闹了多少笑话,吃了多少苦,却从来没抱怨过,反而越干越像样。
此刻见她主动提起,眼里都是坚持,老两口心里又是感动又是心疼,最终没再阻拦。
“那……行吧,你们娘俩跟着去看看也行,别累着。”林源妥协了。
于是,一幅奇特的画面出现了:穿着胶鞋、抱着秧苗的朴实老农走在前面,后面跟着一个美艳儿媳,再后面是一个跃跃欲试、满脸好奇的高中少年。
三人一前一后,穿过村子安静的小巷,朝着村后那片属于林家的、最后的“自留地”走去。
村后的田野,像一块巨大的、铺陈开来的绿色绒毯,在七月的阳光下舒展着。
一块块水田被田埂分割得整整齐齐,大部分已经插上了秧苗,嫩绿的新苗在微风中轻轻摇曳,宛若一片片柔软的、生机勃勃的绿色海浪。
天空是那种乡村特有的、毫无遮拦的湛蓝,明晃晃的日头悬在头顶,热度毫不留情地倾泻下来,很快就在人的皮肤上蒸腾起细密的汗珠。
林家的那块地就在水塘边上,面积不大,田里的水刚刚没过脚踝,清澈见底,能看见水下松软的黑色泥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