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人动了动。
谭闵珠僵住了。
全身的血液涌上脸颊,心跳声在安静的房间里大得像鼓点。
她维持着一个僵硬的姿势——抱着被子,露出半个肩膀,头发蓬乱,呼吸全停——死死盯着床上的人。
他翻了个身。
嘟囔了一句什么,声音含糊,听不清楚,像是梦话。
然后他的手臂往旁边搭了一下,搭了个空——那个位置本来是她躺的地方——他的手指茫然地摸索了两下,没有摸到人,微微皱了皱眉。
但没醒。
呼吸重新变得均匀绵长。
谭闵珠不知道自己在那张床边坐了多久。可能只有三十秒,但像过了一整个世纪。
晨光一寸一寸地移过地板,落在她赤着的脚背上。
她的脚趾上涂着淡粉色的指甲油——为了暑假特意去做的,是她二十八年做过的最出格的美容决定,而此刻这个淡粉色的指甲油看起来像个笑话。
她把被子慢慢、慢慢地从身上移开,赤着脚踩在地毯上。地毯很软,米白色的短绒,她的脚趾陷进去,每一步都无声无息。
她开始捡衣服。
动作是史无前例的快。
内衣在床尾的沙发扶手上挂着——她都不想去回忆它是怎么到那里去的。
衬衫在床头柜旁边的地上,裙子压在浴室门口,高跟鞋一只在玄关、一只踢进了床底下。
她一边穿一边发抖,手指像不听使唤一样把扣子扣错了一颗,解开重扣,又扣错了一颗。
眼镜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自己碰掉了,她趴在地上摸了半天才摸到,匆忙戴上——歪的,但她顾不上扶正。
她全程没有看床的方向。
一眼都不敢再看。
只是在拎起高跟鞋的那一刻,余光不可避免地扫到了床上一角——他还在睡,侧脸陷在枕头里,睫毛在晨光下投出一小片阴影,嘴角似乎有一点微微上翘的弧度。
看起来睡得很沉。
又好像随时都在笑。
谭闵珠赤着脚走到门口,轻轻拉开房门,侧身闪出去,再轻轻关上。
咔哒一声。
门锁落下的那一声,在安静的走廊里显得格外响。
她靠在门外的墙上,闭着眼,大口呼吸。走廊里铺着厚厚的地毯,她的心跳声是唯一的声音,擂鼓一样敲在耳膜上。
二十八年的乖乖女。
一朝全毁。
昨晚那个胆大包天的女人,随着酒精一同蒸发了。
留下此刻这个蹲在酒店房间门口、头发像鸟窝、衬衫扣错一颗、手里拎着两只高跟鞋的谭闵珠,和一个断片之后依然清晰得可怕的记忆。
她穿上鞋,站起身,低着头穿过走廊,拐进楼梯间——不敢坐电梯,怕电梯里有别人,怕别人看她,哪怕别人什么都不知道,她也怕。
从八楼走下去。一层,两层,三层。每走一步都在心里骂自己一句。骂到一楼的时候,已经把自己骂成了一个筛子。
推开酒店大堂的侧门时,她被南城早晨的热浪扑了个满怀。
阳光白花花地打下来,蝉鸣震天响,柏油马路蒸腾着肉眼可见的热浪。
街上的人来来往往,遛狗的,赶公交的,推婴儿车的,没人看她一眼。
她站在酒店门口的台阶上,被太阳晒得眯起眼,有一瞬间觉得昨晚的一切都像一场梦。
但她锁骨上有一道被胡茬蹭红的痕迹。
被汗水一蛰,微微发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