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念浔拿开手臂,看着天花板。
“……三个月以后你要是敢走,”她轻轻地、几乎无声地说了一句,然后立刻被自己吓了一跳。
她闭上眼睛,把这句话塞回脑子里最深的角落,假装它从来没有出现过。
兔子灯的光芒在床头柜上安静地亮着,暖黄色的光晕像一只温柔的眼睛,沉默地注视着这个失眠的人。
窗外,这座城市的夜晚还很长。
但客厅茶几上那本书里夹着的便利贴,速写本上被红笔圈过的批注,玄关鞋柜里多出来的一双小号的帆布鞋,都在安静地诉说着同一件事,这套冷清了五年的公寓,已经不太一样了。
而她还没意识到,或者说,她还不愿意承认——
真正不一样了的,是她自己。
周五下午,初念浔接到了那通让她整整两天没睡好觉的电话。
来电显示上跳动着“初志诚”三个字,她盯着屏幕看了足足十秒,拇指悬在接听键上方,像一个站在悬崖边上犹豫要不要跳下去的人。手机震动了第六下的时候,她划开了接听。
“念浔。”电话那头的声音低沉而克制,和她记忆里一模一样,客气、疏远、不带任何多余的情感,“我下周去你那边出差,周三晚上有空的话一起吃个饭。”
不是“想见见你”或者“好久没见了”,而是“有空的话一起吃个饭”,语气像在跟生意伙伴约饭局。
初念浔靠在阳台的玻璃门上,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觉得自己应该拒绝,她也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大学的毕业典礼他没来,她说“没关系”;工作后他偶尔让助理打电话来问需不需要什么,她说“不用”。他们已经有好几年没见面了,她以为这种默契会一直保持下去。
但她开口的时候,说出来的却是:“……好。”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秒,似乎也没料到她答应得这么干脆。
“那我让助理订餐厅,地址发给你。”
“嗯。”
通话结束,屏幕暗下去,初念浔握着手机站在阳台上,发现自己的手心出了一层薄薄的汗。
她答应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答应,也许是因为最近发生的事让她有些恍惚,齐桉的出现像一面镜子,把她多年来苦心维持的“不需要任何人”的人设照得无所遁形。她看着齐桉在噩梦里哭着喊“不要走”,看着齐桉因为一句“不需要装懂事”就哭倒在她怀里,看着齐桉用那双亮晶晶的眼睛毫不掩饰地表达对她的依赖和喜欢。
然后她开始想:一个十六岁的孩子都敢把伤口摊开给别人看,她今年已经二十四岁了,还在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