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巴赫S680像一只沉默的巨兽,滑入法租界那家隐秘私人会所的泊车区。
夜色浓重,会所门口的水晶吊灯洒下一片暧昧的金光,照亮了那些从豪车上走下来的名流显贵。
?林卑停稳车,像往常一样迅速下车,一路小跑到后座,恭敬地拉开车门。
?江风率先迈出一条长腿,他穿着那套原本属于林卑的阿玛尼休闲西装,领口随意地敞开,不仅没有丝毫的不适,反而透出一股艺术家特有的不羁与狂傲。
他伸手,像牵着一位女王般,将沈曼牵了出来。
?沈曼今晚美得惊心动魄。
那件酒红色的丝绒晚礼服在夜色中泛着深邃的光泽,高开叉的设计随着她的步伐若隐若现地展示着那双修长白皙的美腿。
她脚上踩着那双作为“原型”的红底高跟鞋,每一步都走得摇曳生姿。
?而林卑,穿着那套略显滑稽的燕尾服,跟在两人身后两步远的地方。他低着头,双手交叠在身前,完美地扮演着一个卑微管家的角色。
?“走吧,我的注脚。”江风回头瞥了林卑一眼,嘴角勾起一抹戏谑的笑,“今晚,可是你的高光时刻。”
?三人走进宴会厅。金碧辉煌的大厅里,轻柔的爵士乐流淌,香槟塔在灯光下折射出迷离的光彩。
?江风和沈曼的出现立刻吸引了全场的目光。
男人们惊艳于沈曼的美貌,女人们则好奇地打量着这个挽着名媛、气质独特的陌生男人。
至于林卑,大多数人只把他当成了跟班,直到那个刺耳的声音响起。
?“哟,这不是林总吗?”
?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端着酒杯走了过来,正是林卑生意场上的死对头,王总。
?“王总。”林卑尴尬地挤出一个笑容,身体下意识地佝偻了一些。
?“林总今晚这身打扮……挺别致啊。”王总上下打量着林卑的燕尾服,眼中的嘲讽毫不掩饰,“怎么,最近流行复古风?还是说,林总生意不好做,改行给老婆做管家了?”
?周围几个认识林卑的人也发出了低低的笑声。在他们眼里,林卑一直是个令人嫉妒的“人生赢家”,如今看到他这副模样,自然乐得看笑话。
?林卑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不知该如何回答。
?“王总好眼力。”江风突然开口,他一只手搂着沈曼的腰,另一只手举起酒杯,姿态傲慢地挡在了林卑面前,“不过你只说对了一半。林总不仅是管家,更是我今晚这幅作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哦?作品?”王总疑惑地看向江风,“这位是?”
?“我是江风,一个画画的。”江风淡淡地说道,“这是我的缪斯,沈曼。至于林总……”
?他转过身,像是在展示一件物品一样指了指林卑。
?“他是我的赞助人,也是我作品里的……那个‘注脚’。为了配合艺术效果,他特意穿了这身衣服。对吧,林总?”
?林卑感觉所有人的目光都像聚光灯一样打在自己身上。那些目光里有惊讶、有鄙夷、有怜悯,更多的是一种看好戏的兴奋。
?他握紧了拳头,指甲掐进肉里。
?“是……是的。”林卑声音沙哑地回答,“为了艺术。”
?“哈哈哈哈!林总真是大度!佩服佩服!”王总意味深长地大笑起来,目光在沈曼身上贪婪地扫了一圈,“江先生真是艳福不浅啊。”
?拍卖会正式开始。
?大厅中央的展示台上,盖着红布的画架格外引人注目。
?江风走上台,环视四周,那种自信和狂傲的气场瞬间镇住了全场。
?“各位!”江风大声说道,“今晚我要展示的,是我最新的心血之作——《缪斯的足迹》。”
?他猛地掀开红布。
?全场哗然。
?那是一幅极具冲击力的画面。
一只巨大的、精美绝伦的红底高跟鞋占据了画面的主体。
那红色的鞋底鲜艳欲滴,仿佛刚刚踩过血池,充满了暴力与色情的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