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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衡阳(第2页)

林平之不一样。

十六岁的少年,听到哥哥要带兵出门,眼睛一下子亮了。

他缠了林曜之一整个下午,从“哥你带我去吧”到“哥我求求你了”到“哥你要是不带我去我就绝食”,翻来覆去地说,像只苍蝇一样在林曜之耳边嗡嗡嗡。

林曜之被他烦得不行,最后鬆了口。

“去也行。”

林平之欢呼了一声,跳起来就要往外跑。

“站住。”林曜之叫住他,“去了要听话,不该说的別说,不该做的別做。还有——把这个穿上。”

他扔给林平之一身锦衣卫小旗的官服。

林平之接过来,愣了一下,然后咧嘴笑了,露出两颗小虎牙。

“哥,你给我官当了?”

“试用期。”林曜之瞥了他一眼,“武功练好了,阅歷上来了,再给你升官。现在你也就是个跑腿的命。”

林平之不在乎。

小旗也是官,锦衣卫的小旗,说出去多威风。

他抱著那身官服,美滋滋地跑了出去。

林曜之看著弟弟的背影,摇了摇头。

林平之这个人,命好。

家世好,长得帅,心肠善,妥妥的別人家的孩子。

在原本的故事里,他倒霉就倒霉在投错了胎,生在了一个怀璧其罪的家里。

可现在不一样了。他爹是皇商,他哥是三品高官兼武林高手,家里有的是钱,有的是势。

他这辈子,活成了林曜之羡慕的样子。

飞鹰走犬,骑马打猎,不用操心家里的生意,不用操心江湖上的恩怨,每天开开心心地过日子。

没有声色犬马——吃喝嫖赌,已经很不错了。

林曜之有时候看著弟弟那张无忧无虑的脸,心里会冒出一种奇怪的感觉。

羡慕。

是的,羡慕。

他活了两辈子,从来没有过这种没心没肺的快乐。

不过也好。

林平之开心,他就开心。

次日清晨,五百锦衣卫緹骑浩浩荡荡地开出了福州城。

依然是跨马,腰悬绣春刀,旗帜猎猎,甲冑鲜明。

六小太监跟在林曜之身后,灰色袍子被风吹得猎猎作响,腰间长剑轻轻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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