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自安史之乱以后北方持续动**、南方持续发展的结果,这种南北方经济文化发展的全面失衡,反映出来的,就是从北宋时期开始,南北方在科举考试进士录取人数上越来越严重的失衡,但这种状况在元朝时期,一度因为制度安排有所均衡。
1127年北宋被女真人灭亡后,偏居南方的南宋更加着力发展经济,进一步为南方的经济文化夯实了根基;1279年崖山之战南宋彻底灭亡后,历史全面进入了元朝时期(1271—1368)。
蒙古人全面入主中原后,忽必烈对推尊孔子、提倡理学很是积极,在元朝一度恢复的科举考试中,蒙古人规定,会试考生为300人,其中蒙古人75人、色目人75人、汉人75人、南人(原来南宋治下的汉人)75人;在录取比例上,蒙古人也平均分配,规定最终录取的100名进士中,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比例各为25人。
而在朱元璋看来,元朝统治尽管只有97年时间,但蒙古人统治在北方士子中仍然留下了深刻的印迹。
1368年明朝建立后,同年大将徐达北伐中原攻陷大都(今北京),尽管元顺帝逃亡漠北,但当时北元在漠北、辽东、西北和云南等地仍然保留有强大军队,其中占据宁夏、甘肃一带的扩廓帖木儿,“骑兵十万,步卒倍之”,经常进犯兰州;在辽东,北元太尉纳哈出则拥兵二十万,屯于辽河流域的金山。
史书记载,在1368年明朝建立后,当时北元“引弓之士不下百万众也,归附之部落,不下数千里也,资装恺仗,尚赖而用也,驼马牛羊,尚全而有也”。
当时,尽管北元被赶出了中原大地,但依托在各地遗留的强大军队,仅仅朱元璋执政时期,元朝残余势力就对明朝北边展开了十次大规模侵扰进攻,为了反击,朱元璋则在1368年后,先后组织了17次大规模反击,最终在明朝建立21年后的洪武二十一年(1388),明朝大将蓝玉率领15万大军,在捕鱼儿海(今贝尔湖)之役中,彻底击败了北元最后的主力军,此后北元国力彻底衰颓,不再使用大元国号。
面对明朝建立后北方边境这种复杂的政治战争局势,性情多疑、手段残酷的朱元璋非常敏感。当时,明朝境内尤其是北方地区,仍然有不少读书人死忠于元朝,并以元朝遗臣、遗老自居,或“身在江南,心思塞北”,或“诈死佯狂,求解职事”,总之就是不愿意臣服明朝,“以不忘故国(元朝)也”。
因此,如何笼络北方读书人的人心,是明朝初期的政治大事。
在朱元璋看来,他在洪武十五年(1382)恢复三年一考的科举制,就是不仅仅要完成在政治上的光复,还要实现文化上的光复,所以科举制对于笼络北方的士子和人心,无疑是重中之重。
面对明朝建立初期,和北元势力仍然处于拉锯交战的复杂局面,如何确保内部尤其是北方的人心安定,如何拉拢北方读书人,成为一等一的政治大事。
偏偏就在这种复杂的政治军事文化背景下,发生了洪武三十年(1397)的南榜事件,以致北方士子集体上疏抗议,并到处鼓噪考试选拔不公。如果在从前或以后的朝代,这或许可以理解,但是,这是在与北元激烈对抗的明朝初期,无论是政治、军事还是文化,在各个层面上,明朝都不能输,也输不起。
所以,作为开国皇帝,朱元璋内心深处对秉持考试公平却不讲究政治正确的考官刘三吾,以及主持复查的老状元张信等人,内心无比恼火。
朱元璋考虑到“北方人士服属于元较久,虑遗民犹有故元之思,颇欲以假科举名以笼络之”,但是,单纯从考试公平原则出发的刘三吾、张信等人,却没有看透朱元璋怀柔北人的“宏图远略”。于是,在南榜事件之后,手段毒辣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最终决定以简单、粗暴、极端的方式,来解决由于南榜事件引发的北方考生**不满问题。
在读书人刘三吾和张信看来,这是一场纯粹的考试公平问题;而在开国皇帝朱元璋看来,这则是一个有关帝国开邦、对抗北元、镇抚人心、安定北方的政治远略问题。
思想单纯的读书人,没有领悟开国皇帝的宏图远略,如果碰到一位像刘秀一样的开明皇帝,或许只是挨一顿训、降职或贬官了事,但碰到一位像朱元璋这样手段毒辣的开国皇帝,这注定又将是一场腥风血雨。
对于在胡惟庸案、李善长案、蓝玉案,以及郭桓案、空印案等案件中,动辄诛杀几万人,前后残杀二十万人的朱元璋来说,即使是在建立大明帝国后,他虐杀、残杀、无理株连酷杀的爱好,随着年龄的增长,始终不曾根除。因此,对于朱元璋来说,在南北榜案中,杀掉两位状元和几个主考官,平息下北方考生的怒气,实在是太轻松了。
对于一位动辄将杀人作为政治权术手段的帝王来说,这实在不值一提。
不仅如此,朱元璋还宣布将南榜中中举的全部52位南方考生,“俱不刻《登科录》”,也就是说,他还宣布,南榜的考试成绩无效。
在朱元璋的刻意安排和亲自阅卷提拔下,在当年六月的北榜中,在三月的南榜殿试中落榜的山东人韩克忠,最终被录为状元;另外一位山东人王恕被录为榜眼;山西人焦胜则被录为探花。
此外,还有58位北方考生被录取为进士。
在南榜事件之后,集体鼓噪的北方考生们,最终踩踏着两位状元陈?和张信的人头,在帝国政治中走上了金銮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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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两位状元被杀,南榜进士被撤销功名,但南北榜案的遗波,并未消失。
南北榜案之后,根据有心人统计,在整个朱元璋执政的洪武时期,包括南北榜在内,录取各科进士共867人,其中南方籍620人,占总数的71。5%。
尽管朱元璋开始有意矫正这种南北方科举考试全面失衡的局面,但南北榜案后的第二年,洪武三十一年(1398),70岁的朱元璋最终病逝。
大明帝国的南北方文化严重失衡问题,仍然没有得到矫正,也难以矫正。在朱元璋之后的建文帝时期,共取进士106人,其中南方籍89人,占总数的84%;到了明朝的第三位皇帝、明成祖朱棣时期,共录取进士1819人,其中南方籍1519人,占比83。5%。
面对这种南北方文化成绩全面失衡的局面,为了延续朱元璋的政治策略和改革思路,同时也是兼顾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原则,于是,到了明朝的第四位皇帝明仁宗时期,作为江西吉安泰和人的大学士杨士奇,决定对科举考试中南北考生录取失衡的问题提出建议。
当时,杨士奇向明仁宗提出,应该在科举考试中分为南北两个区域分别取士,并提出应该按照“南六北四”的比例分配科举进士的录取名额。
杨士奇指出,当时北方士子由于长期在科举考试中大规模落败,以致对读书上进和进入帝国官场意兴阑珊,“北士得进,则北方学者亦感发兴起,往年只缘北士无进用者,故怠惰成风”。
对于杨士奇的建议,明仁宗也深以为然,并计划开始实施南北分卷制度,可惜,执政未满一年的明仁宗朱高炽在1425年猝死,南北分卷未能及时实施。
一直到两年后的宣德二年(1427),明仁宗的儿子、明宣宗朱瞻基最终将南北分卷制度付诸实施,并按照“南六北四”的比例录取进士,以实现科举考试的区域均衡,将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并举齐驱。
到了明代宗朱祁钰时期,景泰五年(1454),明朝最终将南北卷制度详细划分为南、北、中卷制度,其中还对南、北、中卷所属地区进行了详细划分,其中规定:“南卷,应天及苏、松诸府,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北卷,顺天、山东、山西、河南、陕西;中卷,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及凤阳、庐州二府,滁、徐、和三州也。”
在这种分南、北、中区录取的制度安排下,大明帝国的科举考试公平和区域公平问题最终得到了有效的均衡,而为了防止部分考生利用规则考试移民到北区和中区报名考试,明朝官方还规定“妄报中卷、北卷者,本部指名参退”,其中明确指出,如果查出属于考试移民,将进行除名处理,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南北区域的考试公平。
在南北分卷的区域公平照顾下,北方的文化教育事业也受到了极大的促进,此后,从唐朝安史之乱后,历经五代十国和两宋、元朝动**,文化贫弱的北方,开始出现了欣欣向学的局面:“无地不设之学,无人而不纳之教。庠声序音,重规叠矩,无间于下邑荒徼,山陬海涯。”
这也使得明朝大大增强了在北方地区的人心吸引力,有力促进了明朝中央对北方和边疆地区的重新控制。
此后,明朝的科举考试分区制度改革,一直延续到了清朝,到了顺治年间(1643—1661),清朝将中卷并入南、北卷,开始实行南北卷制度;康熙五十一年(1712),南北卷制度最终被废除,实行了分省录取制度。
而回顾历史,这场始自明朝洪武三十年(1397)的科举改革,最终以南北榜案中两位状元的人头为代价,在残酷中婉转促进了历史的进步。
只是历史的每一次前进,经常都滴淌着无辜者的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