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样,布里耶纳的乐观心态似乎很难动摇,即便是三级会议的想法也没办法给他敲响警钟。确实,他在五年计划中消解了这个问题。他设想,到了1792年,该计划的成功会极大地提升政府实力,届时召开三级会议只会是为了庆祝财政复苏。尽管计划尚未付诸实践,但现在就承诺这一点,能促使高等法院大开绿灯,保证借债发挥作用。
尽管如此,大主教布里耶纳仍想尽量保证万无一失。在将国债交给高等法院注册之前,他仔细地确证了高等法院中的大部分人对其会持欢迎态度,为了赋予高等法院注册更高的权威,他决定要让国王亲临现场,组织一场史无前例的御前会议。这不同于一般的御临法庭,因为在场者可以自由发表意见。在这种场合下达成的一致意见会具备显贵会议般的意义。这场会议于11月19日召开,有大量的贵族出席。会议以一条酝酿已久的法令开始,该法令给予了法国新教徒公民权利,目的在于创造和谐的氛围。因为奥兰治地区的报复行为,荷兰新教难民大量流入法国北部,为这条法令创造了极佳的宣传时机。但这次集会的真正目的是确保政府在1788—1792年之间筹集不少于4。2亿里弗的资金,借款将逐年递减,从第一年的1。2亿里弗到第五年的0。6亿里弗。这些资金将用于偿还将在五年内到期的短期国债,减少财政预支。同样会在未来五年施行的还有厉行节俭计划,包括王室家族消费、军队和财政官吏的理性化改革。布里耶纳表示他是在恢复曾被卡隆抛弃的泰雷、杜尔哥和内克的政策,抹杀私人金融家在预算管理中扮演的角色,将整个操作集中到单一的、官僚化的王室财政体系之中。高等法院的成员们花了8小时15分钟来阐述他们的意见,即使是公认的法官中较年轻的激进派领袖杜瓦尔·德普雷梅尼也支持举债。尽管他要求在1789年召开三级会议,而其他人更倾向于在1788年召开。有人反对举债,但似乎绝大多数人持赞成态度。可是这一共识还是没能成为现实。在会议的最后,国王重申将于1792年召开三级会议,并以御临法庭的方式宣布通过了国债注册。全场所有人大吃一惊,老一辈王室家族成员的领袖、继承了悠久的反抗传统的奥尔良公爵突然起身抗议,认为此乃非法之举。就在这个国家最和睦的一刻,国王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我不在乎……”他结结巴巴地说,“这要看你了……是的……这是合法的,因为这是我的意愿。”
在一个如此担忧专制主义的威胁与罪恶的国家里,这个回答糟糕透顶。人们认为,就是在这个朝令夕改的政府才会出现诸如卡隆渎职的恶果,只有三级会议才是解决之道。因此,国王的话把政府本已在握的胜券变成了一场灾难。国债通过了注册,但是当国王(在沉默人群的注视中)离开后,高等法院继续辩论了3个半小时,奥尔良公爵也参与其中,他正式和本次注册划清了界限。翌日,一道密札颁下,奥尔良公爵和另外两个反对派代表——弗雷度和萨巴蒂埃都被流放到了乡下。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贵族不能到高等法院履职。宫廷和高等法院之间已经公然交火。国王宣布19日在他离开之后的会议议程无效。法官们要求取消放逐,却被搁置一边。与此相应的,法官们以搪塞注册新教法令作为回应。之前御前会议没有讨论该法令,一直等到1788年1月29日,该法令才得以通过。而此时高等法院已经想出了对付专制主义的新策略。1788年1月4日,他们宣布所有的密札均为非法,有悖于公意和自然法。国王亲自抨击了这些注册员,但3月13日他的抨击本身又遭到了抗议。外省高等法院也加入了声援行列,仍流放于利布尔讷的波尔多高等法院也强烈控诉密札,并拒绝处理任何事务或注册任何法令。其他高等法院则推迟注册延长廿一税的法令,有些干脆拒绝注册,有些法院发出了诤谏书,而所有法院都要求召开三级会议。此外,虽然除了波尔多,所有高等法院都已通过了省议会的注册,但不少法院都追随加斯科尼法院,表达了对省三级会议的偏好,因为它的选民覆盖面更广、权力更大。去年夏天之后,省议会的运作情况加深了人们的疑虑,因为议会议员多是提名产生,而没有进行选举。其中大多数人都同意延长廿一税,而拒绝妥协的人都须进行严格的资产评估,以示惩戒。这些都说明了波尔多高等法院的疑惧,而其他高等法院虽然是半信半疑,也认为这不无道理。毫无疑问,在每个抗议者心目中,只有三级会议才能使地区有能力和政府讨价还价。
11月19日,注册的借债获得了成功,更助长了这种观念。第一波债券很快被抢购一空,主要是因为还款周期相当短。此次政府有了偿还债务的信心,便开始一门心思处理高等法院问题。有谣言称,自1月份起,政府就在酝酿一场比1771年还要彻底的全面改革。到了4月,谣言已经传播到最偏远的省区,所有人都信以为真。因此,整个4月,巴黎高等法院都在毫不含糊地强调自身的宪政地位以及它为之饱受折磨的正义事业是不容置疑的。4月13日,高等法院递上了谏诤书,指出去年11月的御前会议操作不当,29日又开始禁止纳税人为廿一税呈交新的资产评估表,30日投票决定对国王就13日谏诤作出的回应再次抗议。国王当时的回应是一套老论调,他指责法院的刚愎自用使王国陷于一种法官贵族制。高等法院则反驳道,他们对三级会议的长期呼吁足以反驳国王的指责:“不,陛下,法国并没有贵族制,但也没有专制主义,有的只是宪政。”然后他们开始列举宪政担保的各种权利:
王位继承人是由法律任命的,国民有其权利,贵族亦然。不可革去法官职务。各省有其风俗以及与政府的协议。每个臣民皆有其天然判断力,每个公民皆有其财产,如果他贫困潦倒,至少还享有自由。在此,我们斗胆发问:这些权利中的哪一条,这些法律中的哪一款,能够和大臣们以国王陛下名义下达的旨意抗衡?[21]
这些抗议于5月4日被呈交,前一天在德普雷梅尼的倡议下,高等法院公布了一项严正声明,提出了它眼中的王国根本法,这包括:“通过定期召开且有定制的三级会议,国民得以拥有自由批准财政津贴的权利”、高等法院享有注册新法律的权利、所有法国臣民拥有免于因莫须有罪名而被非法逮捕的权利。由此,法院成员勠力同心,对抗所有试图对其不利的措施。即便是在1771年,如此激进的语调也是闻所未闻。5月4日国王下令逮捕声明的发起人古瓦拉·德·蒙萨贝和德普雷梅尼。此二人在高等法院找到庇护,后者投票决定法院将一直开庭到危机解除。5月5—6日夜间,法院拒绝将两人交给前来执行逮捕任务的军官,双方僵持了11个小时。法官们喊道:“逮捕我们所有人吧!”直到第二天早晨,当武装部队包围司法厅的时候,古瓦拉和德普雷梅尼才出来自首。不安的人们再次拥堵在高等法院的门口,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们被押往南边的国家监狱。由此可见,凡尔赛蓄谋对付高等法院已久,这不是没有道理的。5月8日,法官们被召集到凡尔赛,出席御临法庭。
这次宣布的司法改革成为法国王朝试图保持“绝对性”的最后一次尝试。高等法院一直利用注册权和谏诤权阻碍政策实施,改革意在一劳永逸地解除其权力,这些权力现在被移交给了全权法庭,该法庭由一群选拔出来的名人组成,有点像显贵会议。高等法院被降级为单纯的上诉法庭。与此同时,47个低级法庭被升为“大法庭”,高等法院的司法权也随之被削弱。权能的削弱必然导致法官人员的冗余,因此大量职务遭到废止。然而,就像前年11月19日一样,在极具争议的政策之前,会有一项意在赢得民心的政策打头阵。这次是一系列的改革,旨在消除滥用和误用刑法问题。自1785年以来,由于几起特别的司法误判,此类问题异常突出。此外,政府还承诺了进一步的改革。而在这之前的几天,经过高调宣传,政府发布了新的《上疏》,旨在告知公众财政改革一切顺利。布里耶纳和拉穆瓦尼翁很清楚,他们的政策若要成功,必须赢得民意。
一时间,他们似乎十分成功。巴黎似乎被改革搞蒙了,就像英国大使在汇报中提到的:巴黎保持着“彻底的安静”[22]。在国王兄弟的管辖下,巴黎高等法院以及首都其他高级法庭即刻休庭,等待进一步通知。在外省,5月8日总督们也靠着军事委员会执行了相同的法律,其中包括很多自去年以来没有通过注册的法律,军队的在场则保证了秩序。但几天过后,再次出现了小声的抗议,到了6月初,它已经变成了全国上下震耳欲聋的咆哮。
布里耶纳和拉穆瓦尼翁觉得只要有足够的魄力,就能挺过这场风雨,在1771年的莫普时代这招极为有效。这位大臣已被放逐了14年,人们对他还记忆犹新,历史似乎正在重演,像幽灵一般萦绕着当前的危机,挥之不去。莫普在1771年的诀窍之一便是分化反对阵营,这似乎也是布里耶纳的下一步棋。7月5日他宣称国王欢迎人们讨论未来三级会议的组成形式,其表面目的是要以最优方式来确立国家的政治团体,暗地里却是为了转移人们对司法改革的注意力,分化出新的意见派别,在王国中的不同利益集团和等级之间播撒不和的种子,甚至催生出使会议更易于控制的新主意。他最终向公众保证,尽管最近权能部门有些调整,三级会议还是会如期举行。各省的市镇官员开始梳理会议先例,但在5—9月之间,有534种小册子集中在外省出版,这些充满敌意的小册子依旧大量发行,丝毫不受影响。直到布里耶纳和拉穆瓦尼翁下台,公众的目光才真正转向了三级会议的改革问题。
布里耶纳的政策是拯救旧制度的最后努力,他失败了,全部计划和他本人一起消失了。拉穆瓦尼翁也是一样。内克从一开始就很明确,在三级会议召开之前,他只将自己看成一个临时看守者。因此,王朝的破产不仅仅是财政上的,还是政治和思想意识上的,它的崩溃是全方位的,留下了一个巨大的权力真空。
[1] 七年战争发生在1756—1763年,这场战争由欧洲列强之间的对抗所驱动。英国、法国和西班牙在贸易与殖民地上相互竞争。同时,普鲁士——这个日益崛起的强国与奥地利正在神圣罗马帝国的体系内争夺霸权。——编者注
[3] D。Dakin,TurgotaRégimeinFran,1939,p。131。
[4] 儒里·德·弗勒里(JolydeFleury,1718—1802),莫赫巴任命的财政总监,1781年5月就任,1783年3月离任。——译者注
[5] 1783年英国正式承认美国独立。——译者注
[6] 1749年法国政府确立的税收项目,征收地产收入的5%税金。国家曾在1749年和1756年征收过两次廿一税,于1782年开征第三次廿一税。——译者注
[7] ,DespatParis1784-1790,Volume2,London,1909-1910,i。p。134。
[8] W。DinsoftheFreion,2nded,Oxford,1988,p。51。
[9] W。DinsoftheFreion,2nded。,Oxford,1988,p。97。
[10] W。DinsoftheFreion,2nded,Oxford,1988,p。98。
[11] L。Gottschalk,TheLettersofLafayettetoWashington1777-1799,Philadelphia,1976,p。322。
[12] Avertissement,ine,Del’étatdelaFraàvenir,London,1790,p。439。
[13] 此人是卡隆的合作者富尔科(Fourqueux)。——译者注
[14] J。Egret,LaPré-Révolutionfran?aise1787-1788,Paris,1962,p。59。
[15] J。Egret,LaPré-Révolutionfran?aise1787-1788,Paris,1962,p。60。
[16] Journaldel’AssembléedesNotablesde1787,ed。P。Chevallier,Paris,1960,p。79。
[17] 即布里耶纳。——译者注
[18] H。SwiheCourtsofEuropeattheCloseoftheLasttury,Volume2,London,1895,ii。p。22。
[19] Travels,p。75。
[20] Travels,p。80。
[21] EditedbyJ。FlammermorancesduparlementdeParisauXVIIIesièe3,Paris,1888-1908,iii,pp。738-739。
[22] DespatParis,ii,p。44。
[23] A。F。BertranddeMolleville,PrivateMemoirsRelativetotheLastYearsofLewistheSixteenth,LateKingofFrance,Vol。3,London,1797,i。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