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薛公子和李公子是旧识,那就更好了。”
“两位许久未见,正好可以敘敘旧,在下就不多打扰了。”
他说完便很识趣的退下了。
走的时候步子很稳,不急不慢,和来的时候一样。
院子里又恢復了方才的样子。
眾人各干各的,但目光还是若有若无地落在薛十一身上。
李太冲拉著薛十一的胳膊,把他拽进了自己的屋里。
李太冲的屋子不大,但收拾得很乾净。
一张床,一张桌,两把椅子,桌上放著一壶茶和两个茶杯。
李太冲把薛十一按在椅子上,给他倒了一杯茶,然后自己坐在他对面。
“薛大哥,你这两年都去哪儿了?我到处打听你的消息,都说没见过你。”
“去年我听说你在关外的龙门客栈跟那里的老板娘有一腿,我专门去找你,结果扑了个空,后来有人说你在京城出现过,但等我赶到京城,你又走了……”
他的话像开了闸的水,哗啦啦地往外倒。
“我跟你说,这三年里我可没閒著!”
他的眼睛亮亮的,脸上的表情像是一个考了好成绩的孩子在向大人炫耀。
“前年冬天,我在淮南追到了一个江洋大盗,那傢伙轻功了得,我追了他三天三夜,最后在一条河边把他截住了。”
“他的飞沙走石剑也不差,跟我斗了十六个回合才落败!”
“还有去年春天,我在洞庭湖边上遇到了一伙水匪,专门打劫过往的商船。”
“我一个人摸上了他们的老巢,那个老巢在一个湖心岛上,四面都是水,易守难攻。我趁著夜里摸上去,一个人挑了他们十七个人!”
他竖起一根手指。
“一个都没跑掉!”
薛十一端著茶杯,慢慢地喝著茶,微笑著听他讲。
薛十一和李太冲是在三年前认识的。
那个时候的李太冲和现在没什么两样。
年轻、衝动、爱打抱不平、爱炫耀。
没有人知道李太冲是哪门哪派,也没人知道李太冲的来歷,眾人只知道的是他的剑很快!人又很衝动,所以江湖绰號叫做飞剑侠。
两人曾机缘巧合下相识,联手破了一处打家劫舍的山寨。
山寨里三十七个土匪,全都是死在李太冲的剑下。
但他能轻鬆攻入山寨、毫髮无损的杀死这三十七个土匪,却九成九都是薛十一的功劳了。
后来,李太冲想跟著薛十一去江湖上行侠仗义、打抱不平。
但薛十一忙著四处凑热闹、忙著风花雪月,哪能真的天天带著这么个人?
於是第二天就偷偷溜走了。
就连他自己每次回想起这件事情都觉得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