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可以不那么担心自己的物品会隨时被人偷走。
“咔噠~”
爬到阁楼,掏出钥匙打开门上的铜锁。
格林把脏兮兮的外套脱掉,用毛巾胡乱擦了擦脸,然后从床底拖出了一个大约一米长的旧皮箱。
这就是前主留给他的全部遗產了。
一件旧衬衣、两条旧裤子、一枚银幣和十几枚铜幣、一个破旧背包、一瓶还剩一半的烈酒、一把有些卷刃的短剑、一柄相对完好的带鞘匕首。
看著短剑上的缺口和卷刃,格林很怀疑这样的剑究竟能否砍得死老鼠。
“要不找个铁匠铺修一下?”
“算了,这破铜烂铁还修个屁。”
“等完成这次的任务,把珠宝一卖,直接买把新的。”
片刻后,他摇了摇头,把短剑和匕首一左一右別在腰带上,犹豫了一下,又將那半瓶烈酒连同毛巾放进了背包。
这下连“治疗道具”也有了。
万一真的受了伤,烈酒能消毒、毛巾可以用来包扎。
把箱子推回床底,不到五分钟,准备工作完成。
穷光蛋底层冒险者的战前准备就是这么高效。
格林走到窗边,看了看远处钟楼上的塔钟,最后又休息了一个小时,恢復了一下早上因为扛包而消耗的体力。
然后背上背包,出屋锁门,直奔皇后区而去。
。。。。。。
。。。。。。
中午12点,当格林抵达约定的地点时,马尔基和冈特已经在那儿等著了。
一高一矮差距明显,如果他再往中间一站,估计瞅著就跟手机信號图標似的。
根据前主的记忆,三人已经认识很久了,算得上“真正的朋友”。
而经过这两天的相处,格林目前也还没发现俩人的人品有什么问题。
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危机四伏的冒险地,可靠的同伴才是你最大的倚靠。
下水道也一样。
“嘿!你终於来了!”
远远看到格林,马尔基和冈特立马从地上站了起来。
“快走吧!今晚可能要下雨,得快点才行了!”
“是吗?”
格林抬头看了看头顶万里无云的天空,满脸狐疑。
“当然了,我们刚刚路过德鲁伊协会的时候听到的。”
“好吧,那入夜前能干完吗?”
“差不多吧,一百只血鼠而已,有什么难的。”
“嗯,但还是小心一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