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四十多岁的灵魂,看著眼前不到四十岁的父母,心里总觉得有些怪怪的。
这就是他的父母,一辈子没走出过青山县,没有任何文化和背景,却用自己的血汗,生生扛起了一座名为“家庭”的大山。
“爹,娘。”
林欢咽下嘴里的饭,放下了筷子:“我的志愿已经想好了,报京南那边的大学。”
林建军端著酒杯的手顿了一下:“京南?那是大城市啊,行,那地方好,有发展。”
林欢看著父亲,继续说道:“另外,我这次回来,待不了几天。过两天我就打算去京南。”
这话一出,屋里瞬间安静了。
周秀兰皱起眉头:“去那么早干啥?这离九月份开学还有快两个月呢。你一个人跑去那么远的地方,人生地不熟的……”
“娘,正因为人生地不熟,我才要早点过去。”
林欢打断了母亲的话:“我在网上找了个懂电脑的老师,学了点编程的技术。这次去市里,也赚了点小钱。我想趁著暑假这两个月,先去京南市里找个落脚的地方,接点网上的活儿干。”
他没有把话说透,但態度十分坚决。
“学费和生活费的事,你们以后都不用操心了。我能养活自己,也能赚钱。”
林欢看著眼前的父母,笑了笑:“到时候我赚了钱,好好孝敬你们俩,让你们俩过好日子。”
林建军和周秀兰都愣住了。在他们的印象里,林欢一直是个听话但有些木訥的的孩子。
可今天,坐在对面的林欢,总感觉好像有点不一样了。
沉稳干练。
良久。
林建军开口道:“行。”
这个不善言辞的汉子没有多问,只是用粗糙的手背抹了一把嘴巴,看著林欢点了点头:“你长大了,有文化,马上就是大学生了,既然有打算,就去闯。家里这边不用你操心。”
他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
“在外面要是遇到困难了,就回来。只要我和你妈还在,家里永远有你一口热饭。”
林欢红著眼眶,重重地点了点头。
“好。”
吃过午饭,林欢本打算在家里住一夜。
但看著这个熟悉又破旧的小院,看著父母那长满老茧的手,他最终还是改变了主意。
时间现在就是金钱。
早一天赚到钱,早一天就可以解决当下的困境。
现在不是侥倖的时候,更不是在这温存的时候。
他简单收拾了一下书包,跟父母告別,坐上了返回县城的客车。
下午三点多,林欢再次推开了天歌网吧的玻璃门。
林欢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外面的李天明。
这小子正戴著耳机,眼睛盯著屏幕,双手疯狂操作,嘴里还激动地念叨著:“上挑!抓头!草,这红眼怎么又跑了!”
林欢没有打断他,直接走到最里面的包厢,推开门看了一眼。
好傢伙。
四台机器里,有一台的画面已经彻底卡死在了过图的黑屏界面,林欢走之前千叮嚀万嘱咐,只要画面不动就立刻手动重启,显然,李天明根本没当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