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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第2页)

金翌摇头说:我不明白,杀个心理变态的中学生有什么用?有什么用?这小子也许犯了强奸罪呢?哪个女孩子不甘受辱,得,找个哥们儿把他掐死了。

得了吧,强奸?他不敢,他只敢偷点儿妇女用品过过瘾。这里有个心理问题,这种小贼作不出大案。

也不见得。从你妈到所里反映的情况看,这小子砸那个马沛沛时也够心狠手辣的。下毒手都敢,还不敢干别的?

金翌想说你甭听我妈的她什么都带夸张的,话到嘴边可没说,挠挠脑袋又冒出一句:那,也许死的这小子不是到我们院去的那小子?

你他妈以为北京遍地都是变态狂?

天几乎是一刹那间便阴了下来了,乌云迅速而暴躁地霸占了整个天空,把北京城囫囵个儿地给扣到了一口铁锅下面。接着是风,那种突然卷地而来的风,飞砂走石,树倾花凋,路上的行人顿时乱了套。姑娘们惊叫着使劲按住自己的裙子,骑车的小伙子因为睁不开眼而拐进了路边的瓜堆。一个显然扁小了点儿的西瓜竟被吹得滚动起来,在无情碾过的“面的”轮下化作一滩血水。风一过,雨便来,北京人说风是雨的头。先是铜钱大的雨点,砸在人肩上沉甸甸地疼一下;接着便是排子枪似的雨束,把天地问变成白花花的一片,天便稍稍亮了一点儿。雨越下越大,天也不耐烦了,便更阴沉,黑乎乎地仿佛夜晚提前到了。这时北京人就知道,这雨恐怕得下到明天早上了。

从天一开始阴金翌便撒腿猛跑,可他终于没跑过北京夏季迅疾的雷雨。几声炸雷之后,他无可奈何地站在副食店的玻璃门后面,看着几十米之外的耳垂胡同口在雨中模糊起来。

他盼着这雨快点儿结束。北京夏天傍晚常有那种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的雷雨,象一群追着足球的淘气男孩儿呼哨而过。可今天这雨显然不是男孩儿,而是一个愤愤不平的老者,它稀里哗啦没完没了地倾泄着愤怒,越下越阴。金翌几次想咬牙冒雨冲刺回家,可淋成落汤鸡的感觉又使他望雨却步了。

就在这时,他看到一个人从耳垂胡同走了出来。高高的个子,时髦的衣着,没打着伞,也没穿雨衣,就那么走在狂风暴雨之中。阴郁的乌云再加上黄昏的到来,使天地之间混沌如地狱般的暗淡,而那人便象一只穿梭于其中的幽灵,平白无故便给人一种恐怖感。金翌不由自主地抖动了一下,心跳莫名其妙地加快。他紧紧盯住那飘乎于雨中的身影,本能地意识到这是一个他认识但并没有真正接触过的人。他的血液一时凝固了。卜行健,就是卜行健!

几乎是不假思索地,金翌一步迈出副食店的门,冲那个正走过副食店门口的海外华人喊了一声:这么大雨,您这先生,怎么不避避?

一双炯炯有神的目光从雨中向大学生扫射过来。接着,那人不动声色地向副食店走近。谢谢。环顾着小店里的油盐酱醋,那人用很纯正的北京话吐出两个字。他很健壮,肤色是常打高尔夫球的富豪们那种棕黑色,神态中有一种久经沧海的沉稳,可又暗暗不时闪过一丝警觉。您是从外边回来的吧?金翌的大脑这时非常灵活,笑眯眯地和对方“套磁”。是。那人又只说一个字,语音咬得非常沉重。您不象在外边长大的那种华人,也不象港台地区的,您倒象个老北京人。一般现在北京的小年轻儿京片子都没您利索。是吗?可你也年轻啊,你的北京话很标准嘛。

我是满族,旗人。关于旗人您该比我知道的多,几辈子也没离开过北京。您是什么时候离开北京去国外的?我猜,也就是七几年吧?最早也是“文革”后期。

你还知道“文革”?那会儿你也就吃奶呢吧……对不起。没关系,那是事实。可印象是有的,还有父母常常念叨故事,跟忆苦思甜似的。

哦。海外华人卜行健应了一声,不再说话。他湿漉漉地站在那儿,看着一位推小孩车的老太太和售货员聊天。他的眼神渐渐变得柔和,那种隐约的戒备也渐渐逝去。他显然很熟悉这一幕,这一幕在北京数不清的胡同里数不清的副食小店中时时都会发生。这样的小店在胡同里就是一户人家,女售货员从梳小辫儿的小丫头变成圆滚滚的胖大嫂,所有的岁月变化都在大爷大妈的眼睛里。北京特有人情味儿,对吧?一直观察着游子神态的金翌说,胡同恰恰是北京的象征。

不错,你说的对。……行健先生收回目光,很优雅地点点头,可脸色并不好看:可北京也有很冷酷很粗暴的事情发生过。这你不否认吧?

您指“文革”?那会儿您显然受过很大的伤害。伤害?这两个字太轻了。它不足以概括那一段恶梦。对不起,今天说它已经没有意思了……年轻人,你贵姓?

我姓金,叫金翌,大学生,学建筑的。我住耳垂胡同135号。这很象报户口,金翌暗笑。但他的目的是要观察对方的反应,135号对对方来说应该具有某种特殊意义。可是,卜行健先生的脸没有丝毫变化,仿佛有一张不变的面具在他脸上覆盖着,掩饰了他的情绪。

大学生?很好。你似乎很成熟。

过奖,我不过热爱北京的历史罢了。北京太有文化,这文化就沉积在历史里。

文化?海外游子突然激烈地冷笑一声:一个多么令人神往的名词……哦,雨小了,我该走了。很高兴和你聊天,大学生。卜行健的面具经过一瞬间的变化又恢复了它的平静沉稳。他仍然很优雅地摆摆手,向门外走去。门、的雨确实小了许多,仿佛有气无力地在做最后的坚持。金翌追了一步,问:您来我们胡同是看朋友吗?卜行健疒上一眼说:不,随便走走,就走过来了。说着,他推门的手突然停7—下,望向门外的双眼瞬间放射出灼人的光来。他似乎是发现了什么,但他只是停了那么一下,便推开门大步地走了。

金翌追出门去,见卜行健高大的身影已消失在胡同的拐角处,这个神秘人物就和他突然出现时一样地突然离去了。金翌吁了一口气,在心里掂量着卜行健此行的意义。正发着呆,耳边有人问:小翌,怎么不回家?抬头一肴,是张老师那厚厚的眼镜片在闪动。这位学究一手举着伞,一手提着酱油瓶子。

绝对是他,绝对不会错。

哦?那么,我们以前的分析是绝对有道理的了?那么,我想我该向所头儿汇报了。你知道,我们当聱察的绝对应该有特强的组织纪律性,咱们这事儿我和头儿还没说呢。

那你就说去吧,该立案侦查就抓紧办。不过,那样的话是不是就该没我什么戏了?你们不会允许一个群众参加办案吧?

你怎么净想自己……咱们的目的不是人民群众的安危么?咱们不能允许一个坏人逍遥法外呀。

话是这么说,可我心里不知为什么总有一种很隐蔽的不舒服的感觉。我觉得虽然潇潇说过让我去查这件事,可查的结果也许会让潇潇很痛苦。我好象很对不起她似的。我不愿意放手这事,一方面是想把它弄清,一方面也想只要我参与也许有机会避免伤害潇潇。这很矛盾对不对?一方面要调查,而调査就会伤害;而另一方面又不想伤害,不想伤害的办法是参与调查。可人就是复杂的,我就是这么想的,而且我怕别人不这么想。

金翌和小王坐在雨后的护城河堤上。草地蒸腾着热气和一股鲜嫩的腥味儿。

小王定定地看着金翌,半晌,突然说:伙计,我感觉你娃不是爱上潇潇了?金翌大惊:你说什么?这是哪儿跟哪儿啊?小王说:不对不对,你甭否认。这种事儿是会当局者迷的,可我是旁观者清啊。你不觉得你很在乎潇潇吗?她的喜怒哀乐可很影响你呀。金翌不自觉的红了脸,嘴里嚅嚅的:这怎么可能?她,她从小和我是邻居在一起长大,她是个残疾人,我只不过很词情她,怪可怜的……小王正色道:没劲没劲,你这么说就太没劲了,你没听人说过吗?同情和爱情只差一步,我但愿你说的不是真话。

金翌深深地垂下头,半天才说:也许吧,我承汄我喜欢潇潇。可这不会有结果的你知道么?首先潇潇就绝不会答应,她太善良,她从小就是个好强的女孩儿,从不愿给任何人添麻烦,她不会允许别人为她做出什么牺牲,她会受不了。

小王在伙伴肩上拍拍:那也不见得。正因为善良她才希望得到爱。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你小子得有信心和毅力。

我只希望别伤害她,不管什么事。金翌仍垂着头,闷闷地说。河面上传来扑通一声,大概是一条大鱼跃出水面。天太热,空气里仿佛氧的成份缺乏。

那我们的事儿还真不好办了,小王仰倒在草地上,望着天空说,几乎可以认定卜行兆老先生有罪,可是……

谁说认定了?你是警察你说话可得负责任。梅有明是死了,可肯定是卜行兆杀的吗?有证据么?有人证么?就算是卜行兆所杀,就不会是正当防卫?当年的事就更不好说了,一切都还是未知数。得啦,我没让你和我吵架。哎,金翌,我突然想出一个主意,咱们去趟外地,亲自查查梅有明怎么样?

你是说,去查梅有明的那个市长哥哥吧?副市长哥哥,措词一定要准确……怎么样,去不去?我没问题,反正放假了,你呢?

我回去向头汇报,汇报完了就提出申请走一趟。他要不同意我就休年假,反正今年的干部公假还没休呢。

一言为定?一言为定。

金翌一下卞激动起来,南方长江边上那个小城市仿佛从遥远的天边被拉到了他的眼前,一切都历历在目。老北京人不怎么喜欢出远门,他们信奉穷家难舍热土难离的祖训,也抱着一份自认北京城是块宝地的骄傲。金翌是老北京的儿子,虽然没那么传统,可在父母管束下也很少出门,最远去过天津。这个南方小城是他唯一有过的一次远行。虽然目的是令人不愉快的辨认尸体,可小城依然留给他极深的印象。现在,他又计划着再赴小城,小城边的长江波涛便又在他耳边响起来了。

两个年轻人躺在湿润的草地上,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民警小王在想怎么向所长汇报才能争取那总板着脸的老头儿的同意放他出门,同时也想到走之前得抓紧把小狗黄黄送到乡下去,免得真让所里那几个美食家给动了脑筋。金翌自然又想到了潇潇,他在想如果潇潇那张俏丽的小脸儿上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该多漂亮。情窦初开的大学生常常这样想,他问自己这是否预示了心底的一丝缺憾,可又回答不出,两个人就那么一动不动地躺着,全然想不到他们的计划在瞬息万变的事态面前会再次变得一钱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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