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致远转过身,脸上露出一丝怀念的苦笑:
“对於现在的我来说,它是不健康食品。”
“但是对於十年前的我来说,这就是全天下最顶级的美味,是支撑我活下去的动力。”
徐致远的目光仿佛穿透了时光,回到了那个艰苦卓绝的年代:
“那时候,我刚开始创业,背著一屁股债,口袋里比脸都乾净。”
“为了省钱,我住地下室,甚至睡过公园的长椅,那年冬天特別冷,我每天跑业务跑得脚底板起泡,饿得前胸贴后背。”
“那时候,我就最喜欢去工地外面的那种大棚里吃饭。”
“花上五块钱,买一份大锅乱燉的猪肉白菜粉条,再来两个大馒头。”
徐致远闭上眼睛,仿佛再次闻到了那股风雪中的肉香:
“一碗菜,两个馒头,吃下去,不仅肚子饱了,浑身都暖和了,觉得自己又有力气去跟这个操蛋的世界死磕了。”
说到这,徐致远睁开眼,目光炯炯:“后来我有钱了,吃遍了山珍海味,却再也吃不到那个味儿了,现在的饭店,做的太精致,太矫情,少了那股子烟火气。”
“但今天这一碗,让我吃出了当年的感觉,甚至比当年更香,更纯粹。”
隨后,他目光凌厉的扫向林秘书:“至於流程?至於股东?”
徐致远冷哼一声,霸气十足道:
“这致远集团,是我徐致远一手打下来的江山!”
“这事儿我拍板了!谁要是觉得不合规矩,谁要是有意见,让他直接来办公室找我!”
“我倒要看看,谁敢因为一碗饭跟我翻脸!”
林秘书被这股气势震得心头一颤,立刻低下头,再也不敢多说半个字:
“是!徐总!我明白了!我这就去安排合同!”
而一旁的庞博,看著那个霸气侧漏的男人,心里除了感激,更涌起一股深深的敬畏。
这碗猪肉燉粉条,不仅救了徐总的胃,更让他看到了这位商业大佬有血有肉的过往。
这一单,稳了!
。。。。。。
。。。。。。
晚市时分,惠民街。
如果说中午的火爆还算是有跡可循,那今晚的场面,简直就是丧心病狂。
此时的店门外,別说是马路牙子上那一排蹲位了,就连隔壁五金店的台阶上,都挤满了端著大碗的人。
更有甚者,因为实在没地方蹲了,几个开著越野车来的大哥,直接把后备箱一掀,在那把车屁股当餐桌,站著吃得热火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