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吃喝上的记忆,明远总是会记得更深刻一些。
卫琢刚上任大理寺卿时,一众同窗和同僚帮他庆贺,地点便定在了汴京城中有名的风雅之地——忘忧楼。
忘忧楼的杏花酒是京中一绝,极为有名,其他地方都没有售卖。
明远当时也跟着蹭了几杯,确实很好喝。
“世子,你真是太厉害了!我一开始都没闻到这钱袋上面还有酒的味道。”
他家世子五感向来敏锐,平日里对熏香的要求极高,身边伺候的丫鬟不能抹任何胭脂水粉,贴身伺候的小厮更是要勤洗澡勤换衣,能闻到这钱袋上的味道倒也不奇怪了。
“派人去忘忧楼中查一下,看能不能找到这钱袋的主人。”
“我这就吩咐下去。”
明远拿上钱袋,将任务分给了两个靠谱的衙役。
他则是去了一趟厨房,提了食盒走到了卫琢身旁。
“世子,该用晚膳了,我知道这大理寺公厨里的饭菜不合你的口味,但今夜该你轮值,还有一晚上呢,你好歹垫一下。”
饭盒打开,看到里面的菜上浮着一层油,卫琢便一点胃口都没有了。
“拿下去吧,我还不饿。”
明远暗自叹了一口气,他家世子在吃食上最是挑剔,就连府中的饭菜都是勉强入口,更何况是这大理寺公厨中的了。
“我这里不用你伺候了,你也去用晚膳吧。”
得了卫琢的命令,明远便喜滋滋的笑了。
“是,多谢世子!”
可以去吃肥肠面喽!
明远想到那面条的味道,嘴里就已经开始疯狂分泌口水。
他将食盒里的饭菜分给两名衙役后便朝着隔壁的汴河大街而去。
——
“小娘子,再给我来一碗,我今日拿了碗,我要带走!”
“好嘞!”
丁知禾拉扯着手里的面条,放入陶罐里煮了起来。
今日她的生意依旧很好,来了不少回头客。
卤好的大肠和面团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
“给我来两碗!”明远挤到前面,大声喊道。
丁知禾认出了他,笑着应道:“好,稍等一下!”
明远看她生意这么好,心里有种口味被众人认同的暗喜。
他就说他的口味怎么可能错得了?这么多人都觉得这小娘子做的肥肠面好吃,也就是他家世子因为太过喜洁,才会有所偏见。
如果他家世子尝过这肥肠面的味道,一定也会觉得好吃。
不过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他家世子从来都不吃猪肉,更何况是廉价肮脏的猪下水了。
不过这位小娘子连猪大肠都能做得这么好吃,那其他的食材岂不是会做得更好?
明远眼睛一亮,连忙朝丁知禾问道:“小娘子,你会不会做馄饨啊?”
“会,但是我目前只卖肥肠面,不卖馄饨。”
“我可以加钱!”
他家世子最喜欢吃馄饨,就凭丁知禾这手艺,做出来的馄饨肯定很好吃,他家世子说不定会喜欢。
一听到“加钱”两个字,丁知禾双眼大亮,这可是跟在大理寺卿身边的人,加的钱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