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顺从的表现有很多种。也许是保护行为,也许是防御行为,还可能是阻挠行为,甚至是侵犯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觉察到的不一定是事实,因此,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管理层是否自信,其控制程序中是否存在威胁,而在于受影响的人员是否觉察到威胁。
一个人能不能觉察到威胁的存在,有这样几个条件:
1。组织系统是否强调惩罚。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符合组织标准,不能达成组织设定的目标,就会遭到惩罚;如果一个人被要求应该“如何如何”“否则的话”……这样就很容易产生威胁感。
美国密歇根大学社会研究所(Institute for Social Researiversity of Mi)曾经做过多项研究,其研究结果还被李克特(Re)引用到自己的著作《管理新模式》(erns of Ma)中,书中写道:人常有力图提高绩效的表现,这种表现所形成的压力,经常被人觉察成一种威胁。经理人越重视某个部门,对这个部门的绩效要求就越高,这个部门感到的压力就越大,部门人员表现出来的不顺从就越强烈。反之,压力较小或无压力的部门,绩效也普遍较高。
2。在有关的相互关系中,有没有“信任”。所谓“相互关系”,既包括主管和部门之间的关系,也包括了直线部门人员和执行控制方案的幕僚人员之间的关系。
3。如果反馈信息对个人的自我价值、经济发展、情绪上的安全等有不利的影响,也会使人觉察出威胁(前文中曾提到,我们对绩效衡量的研究中,表现出了员工觉察到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部属往往会产生“自卫”行为。
为何管理会对部属造成威胁?
第一个因素是,传统管理控制系统中制定的各种“标准”。
这种外界赋予的标准会给人造成压力。比如,主管者的成本控制、预算、工作绩效等标准,还有工作标准等。比如在一个组织中,负责绩效衡量的部门明确制定了一项政策:“任何工作都应该尽可能地测定绩效,并以绩效数字作为指针。”这个组织的理念是,没有这种控制措施,绩效就没有当前这样高了。但是,这一措施前面第二节中提到的各种负面影响统统在中低层显现了。可是在公司高层看来,这些负面影响都是无法避免并且无关紧要的。这样,施加了压力,若存在不顺从,那压力就更大了。
在某公司里,高层发现:很多他们本以为可以充分信赖的绩效数字,事实上却是不可靠的,竟然是捏造的信息。他们还发现,不仅基层部门会出现捏造信息的现象,就连中阶层的各部门也会出现捏造数字的现象。
对于这种现象,公司成立了一个由高级主管组成的委员会来调查,探寻其原因,研究改善的途径。经过复杂的研究后,委员会提出了三项建议:
1。尽可能取消当事人自己汇报自己的工作绩效。
2。设置一连串的稽查人员,负责核实绩效信息的真实性。
3。公示,一经发现有人捏造信息,当事者立马被解雇。
这三项建议看似是对症下药的策略,甚至当初设计并执行这项控制系统的幕僚部门也赞同了这些建议。但仔细思考后,我们会发现:这几项建议无形中扩大了威胁的压力。而事实上,该公司之所以会产生“捏造绩效信息”的现象,就是因为产生了威胁的压力。这样一来,我们怎么能期望这几项建议能纠正有关人员的错误行为?
可实际上,类似的现象在公司管理中屡见不鲜。多少所谓的“裁减成本方案”,都是以增加成本为代价来完成的;多少所谓的“奖励制度”,都是以惩罚为代价来实施的。
第二个因素的代表是,常见的控制系统下的“责任制度”。
在传统的管理原理中,责任的概念极为明确。但是,在日常的组织生命中,我们都知道,所谓的责任概念,不过是对那些未达成外加的标准和控制者的惩罚措施而已。所以,传统的责任看法实际上是“看看谁错了,谁就承担责任”。“方差控制”的要点也与此类似,不外乎强调错误,强调失败,强调不符合标准的工作绩效。
第三个因素是,幕僚人员的态度,幕僚人员是否有亲和力。
通常,控制系统是由幕僚人员设计的,也是由他们推行的,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难免会对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表现出一种不信任的态度。为什么会产生这种不信任?是选用了本来就不信任的人造成的,还是由于幕僚人员本身的经验造成的?这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不管怎样,事实就是,推行控制系统的幕僚人员大多都不愿轻易信任其他人。
幕僚人员的“自然联系”也值得我们研究。在一般情况下,幕僚单位的主管往往是向他直接上级部门的经理人递交报告。这样一来,幕僚主管就会有这样的概念:他的职责在于协助他的上级主管,他的行为必须得到上级主管的批准。因此,他不会认为他的责任是协助同级直线部门的经理人,更不会认为他的责任是协助比他低一级的直线部门的经理人。他会认为他的责任就是收集他同级直线部门经理人的绩效信息,以供他上级主管使用。可以说,尽管制度明确说明了幕僚和直线部门的关系,这仍旧是传统组织结构和传统作业方式之下,幕僚人员的常见认识。
因此,若想在幕僚和直线部门之间建立相互信任并相互支持的关系,我们需要另一种系统结构。
我们再来研究在信息反馈环节中,信息流动的问题。信息反馈一般反馈到什么地方?也许会送到相应的对象那里去,比如,传送到当事人的上级主管那里。有时候也会传送到比当事人高好几个级别的部门领导那里。而且传送到当事人上级那里的信息,可能是有关特殊细节的信息。有时候这些信息已经先传到当事人的上级那里去了,随后又传到当事人本人手里。也有的时候,信息传到上级那里,不会再传回到当事人手里。
这样的信息传送路径自然有它的理由,有它的必要。不过,我很想指出一个事实:如果所传递的信息涉及当事人工作绩效的关键问题(例如,信息里反映出当事人本人或其部属的错误,反映出当事人或其部属绩效过低),那么就很容易给当事人造成威胁。这些信息可能影响到当事人的事业和前程,其威胁之大便可想而知了。
管理上还有一个所谓的“例外管理”原则,根据这个原则,通常只需将不合标准的信息传到较高层去。如果说我们只是将高出标准的差异信息传送给高层,那么“例外管理”也可以变成一种积极的激励。然而,我并没有发现任何一个组织是这样推行“例外管理”的。我们一般所说的“控制”,实际上仅仅只是对“不足标准”的发现、纠正和惩罚。
针对这一点,我们再做进一步分析。假设上面的论点都是合理的,那么,我们至少可以指出若干项“不顺从”的情况:
1。仅仅只是没有达成要求,因而形成了威胁。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研究员斯隆先生(Sloan Fellow)有一项非常简单,但却极具说服力的研究印证了这一情况。关于绩效衡量的问题,他选定了一家公司,制定了一套标准的绩效衡量制度,并得到了圆满的推行。这家公司的总经理对这项制度很感兴趣,曾公开表示支持该制度的推行,而且还特别批准让他的部属去接受推行方案和访问谈话的训练。
公司里保留了整套的记录,这些记录内容包括:主管对部属有过的任何指示,要求部属所做的某种行为,要求部属达成某种绩效,等等。这位研究员还逐一与部属和主管谈话,以考察他们双方是否都记得有过什么要求,是否都认为他们已经圆满完成了主管的要求。但访问结果显示,仅有不到10%的主管和部属双方都认为要求已经达成了。
由于这项研究的结果,再加上主管和部属之间通常有“自卫”和“批评”的相关,可以说这正是对部属形成威胁的有力证据。
2。当威胁存在时,人总会运用其机敏和才智来反抗控制系统,以攻克控制系统。威廉·富特·怀特(William Foote Whyte)在他的《金钱和激励》(Moivation)一书中,曾列举了很多这方面的例子,以说明人类在面对威胁时所表现出来的机敏和才智是极高的。
因此,我们应该认识到,任何一种控制系统,都会受到有关人员的反击。认识到这种现象的经理人,应该明白:即使能够设计出一套无法攻克的控制系统,也必然会产生难以逾越的成本。而人类这种反击制度的行为,真正的代价是导致人类的创造力遭到毫无意义的浪费。如果人能把这种机敏和才智用到组织效能上,必将产生万分惊人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