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枫走后的第四天,林婉才开始收拾那个公寓。
前三个晚上她几乎没有合眼。
第三天她去了画室,画了一整个下午,画的是401的阳台和那件晾着的白T恤。
画完之后她盯着那幅画看了很久,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松动了。
但那间公寓还没收拾,那些属于“袁枫女朋友”的东西还塞满衣柜和抽屉。
她不能把那些东西带到新生活里去。
第四天早上,她洗了个澡,把头发吹干,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白色T恤,牛仔裤,运动鞋。
不是袁枫买的那些。
这件T恤是她自己买的,大一的时候在校园超市随手拿的,十九块九,领口已经洗得有些松垮了。
她穿着它在镜子前站了一会儿,觉得镜子里的那个人,有点像从前的自己。
只是像。
还差得远。
她开始收拾。
先从客厅开始。
茶几上摆着袁枫没带走的一些东西——几本建筑杂志、一个喝了一半的威士忌瓶子、一条他忘了拿的领带。
她把杂志摞整齐,放在书架最底层。
没有翻开,不想看。
那些杂志的封面都是什么“年度最佳建筑”“未来城市”之类的东西,她看不懂,也不想懂。
那是他的世界,不是她的。
茶几上还有一只杯子,白色的陶瓷杯,杯壁上印着某个建筑事务所的logo。
她拿起来,杯底还有一层干涸的咖啡渍。
她在手里转了一下,然后放下。
没有洗。
不是忘了,是不想。
那个杯子是他的,那些痕迹是他的,她不想替他收拾。
冰箱门上贴着的便签还在。
三张。
第一张:“记得吃药。”第二张:“晚上记得吃饭。”第三张:“牛奶过期了记得扔。”她的目光在第一张上停了一下。
那是她感冒的时候他写的。
那时候她发着烧,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他出门前煮了粥放在冰箱里,又写了这张便签贴在门上。
她曾经觉得那是关心。
现在她不知道那是什么。
也许是关心,也许是控制,也许只是他觉得“应该这样做”。
袁枫做所有事都有理由,都经过计算,都恰到好处。
包括写便签。
她把便签一张一张撕下来,展开看了一遍,然后揉成团,扔进垃圾桶。
没有捡回来。
她不想留着那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