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静秋走后,我在茶舍坐了很久。
竹帘外的阳光一寸一寸地移,从桌面移到墙上,从墙上移到那幅“静水流深”的字上。
老板娘进来添了两次水,第二次的时候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最终什么都没说,轻轻带上门出去了。
我盯着对面那只茶杯。
杯沿上那抹淡淡的唇膏痕迹还在,豆沙色的,温柔的颜色。但坐在那个位置上的女人,一点都不温柔。
她说“我恨他不配”的时候,眼神冷得像刀。
可她走出门时问我的那句话,又软得像一根针,扎在心上,不疼,但拔不出来。
“你有没有想过,就算我们赢了,就算他们一无所有了,我们失去的东西,也回不来了。”
我想过。
从知道真相的那一刻起,我就在想这个问题。
就算黄润蕾跪在我面前认错,就算那个男人身败名裂,就算法院把所有的财产都判给我——这三年的婚姻,那些我以为是真的的拥抱、亲吻、深夜的耳语、清晨的热粥,还能回来吗?
不能了。
就像一面镜子,碎了就是碎了。你把它粘回去,裂缝还在。你假装看不见,手指划上去,还是会流血。
手机震了一下。
我拿起来,是黄润蕾发来的微信:“老公,晚上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很平常的一句话。
这三年来,她隔三差五就会发一句。
我加班的时候发,我出差的时候发,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发。
每一次我都觉得温暖,觉得被爱着,觉得这辈子娶对了人。
现在我看着这句话,忽然觉得很荒诞。
她给我发消息的时候,刚给那个男人发完吗?
她叫我“老公”的时候,刚叫过另一个人“亲爱的”吗?
她说“我给你做”的时候,心里想的到底是给我做,还是给他做?
我不知道。
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
我打了两个字:“随便”,发了过去。
然后我打开那个陌生号码的短信——不,已经不陌生了。沈静秋。我存了她的号码,备注是三个字:合伙人。
合伙人。
多讽刺。我和一个陌生女人,因为被各自的枕边人背叛,成了合伙人。
就像两个在同一个战场上被炸断了腿的士兵,互相搀扶着,不是为了救对方,是为了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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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直接回家。
离开茶舍后,我在街上走了很久。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只是走。穿过一条又一条巷子,路过一个又一个橱窗,和无数个陌生人擦肩而过。
他们不知道我是谁。不知道我的故事。不知道我的心里正在经历一场海啸。
这样真好。
路过一家婴儿用品店的时候,我的脚步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