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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撞破(第1页)

出门这天天气很好。

暮春的阳光不烈,正好晒在人身上不烫不冷。风里带着一丝凉意,从领口灌进去的时候让人精神一振。正适合上街走动,也适合办点别的事。沈明珠一早就去正房跟老太太报备了——要给老太太裁两匹缎子做秋衣,去东市瑞蚨祥。

老太太笑眯眯地应了,还让管家备了马车。管家姓马,五十来岁,瘦高条,走路的时候脊背微驼,说话慢吞吞的。他出了门之后叫车夫去套车,沈明珠听见他在院子里喊"老赵,把青骡套上,三少奶奶出门"。

翠屏高兴坏了。她从早上起来就叽叽喳喳的,一会儿说"小姐咱们顺便看看有没有好看的绢花",一会儿说"东市那家卖糖葫芦的不知道还在不在"。在屋子里转了三圈——第一圈收拾梳妆匣,第二圈给沈明珠换了出门的鞋,第三圈自己照了照铜镜——才把出门的东西收拾利索。还有空对着镜子挤了一颗额头上的小痘。

沈明珠由她说去,自己在心里盘算另一件事。

城南张记布庄。

这个名字从那天晚上起就一直搁在她心里。像一根刺,不大,但扎在那儿就一直想抠。东市买完缎子之后,她打算顺路去城南转转——不用刻意找,路过的时候看一眼就行。看一眼铺面、看看周围是什么环境、看看还有没有别的线索。

马车在东市瑞蚨祥门口停下。车夫老赵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头,把马鞭往车辕上一搁,说了声"三少奶奶慢挑,小的在门口等着"。

沈明珠带着翠屏进了铺子,掌柜的迎上来笑脸相迎——"三少奶奶来了?里面请里面请。"他的笑容比侯府里的丫鬟婆子真诚得多,大约是做生意的人习惯了。

瑞蚨祥的铺面很大,三面墙都是架子,从上到下码着各色绸缎布匹。布匹按颜色摆的——左边是深色系的玄青、藏蓝、墨绿,右边是浅色系的藕粉、鹅黄、月白。中间最显眼的位置摆的是大红色和秋香色,大约是当季主推。掌柜的拿出好几匹新到的货让她挑,每一匹都用滚轮展开了铺在柜台上——"这是新到的湖绸,您摸这手感,比杭绸细腻"。

沈明珠摸了两匹,手感细腻,光泽也好。指尖在一匹秋香色的缎面上滑过去,丝绸的面料贴着手心凉凉的滑滑的,像水一样从指缝间流过去。她挑了一匹秋香色——沉稳大方,给老太太做外衣合适,颜色耐看不跳脱;又挑了一匹藏青色——耐脏耐磨,做家常衫子正好,洗了也不显旧。

翠屏在旁边叽叽喳喳出主意:"小姐这个藕粉色的也好看""那个湖蓝的配老太太的银簪子正好""哎这块料子上面绣的暗纹多精致啊——"话多到掌柜的都插不上嘴了,只能在一旁陪着笑点头。

沈明珠听了一半没听一半。翠屏说到第四匹布的时候她的心思已经飞到别处去了——城南那条巷子,地图上大概在哪个位置、从东市过去要拐几个弯。缎子摸在手里是软的滑的,但心里那块石头硬邦邦的。

付了银子出了门,她对车夫说:"再去城南看看有没有便宜的棉布,给下人们裁冬衣。"声音和平时一样平淡,连尾音都没上扬。

车夫应了一声,调转车头。翠屏没起疑——这理由正当,侯府的下人冬衣确实该备着了。她还接了一句:"对呀,去年冬衣的袖子都短了,该换新了。"沈明珠在心里给她点了个赞——无意间的助攻。

马车进了城南,气氛就不一样了。

东市那边铺面宽敞、招牌气派、人来人往。招牌是红底金字的,老远就能看见。城南这边铺面窄小、巷子交错,行人也少,大多是穿粗布短衫的苦力和做小买卖的贩子。招牌是木板上刷白漆写的字,有些字还缺了笔画。路面也不如东市平整,坑坑洼洼的,青石板碎了好几块,露着底下的黄土,马车走得磕磕绊绊。车轱辘每经过一个坑就整个车厢"咯噔"一下。

"小姐,这边怎么这么偏啊?"翠屏掀开帘子往外看,皱起了眉头。她皱眉的时候鼻子会皱起来,像一只闻到了怪味的兔子。

"城南本来就是这样的。"沈明珠也在看。铺子一家挨一家——杂货铺门口堆着竹筐竹篓,铁匠铺里面火星四溅叮叮当当响,馒头摊子上冒着白气。杂货铺的招牌上写了个"杂"字,旁边的"货"字已经掉漆了只剩一个白印。但没有"张记布庄"的招牌。

马车在一条窄巷口过不去了,巷子比车厢还窄半尺。沈明珠让车夫在街口等着,自己带翠屏步行进去。

她边走边看,步子不快,像在随意逛。路过一家杂货铺,她扫了一眼门口堆的货箱——竹筐里面装的是八角茴香之类的干货;路过一家铁匠铺,她看了看里面打铁的火炉——炉子里烧的是焦炭,火苗是蓝白色的,说明温度很高。城南比东市冷清得多,铺子之间的巷子窄得只能并排走两个人,头顶上晾着衣裳,衣裳的水滴偶尔落下来,"滴答"一声砸在青石板上。有一滴落在了翠屏的肩膀上,她"啊"了一声抬头看了看又继续走。

没有找到"张记布庄"。要么搬了,要么这个地方根本不在明面上。如果是后者——一家不存在于明面上的布庄,每个月收八两银子,三年不断——这笔钱就不是什么正经买卖。

拐进一条更窄的巷子时,前方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

然后是金属碰撞的声音。"当"的一声,像铁器砸在石板上,尖锐刺耳。声音在窄巷里来回弹了几次,每弹一次都衰减几分但依然扎耳朵。

翠屏吓得一哆嗦,一把抓住了沈明珠的袖子。抓得死紧——指甲隔着衣料掐到了肉。

沈明珠没慌。她拉着翠屏退到巷角一堆杂物后面——几只破木箱和半截矮墙。木箱上的漆皮都剥落了,矮墙的砖缝里长着枯草。刚好能遮住两个人的身形。在边关长大的好处这时候体现出来了:听到金属声,她的第一反应不是尖叫,是找掩体。心跳加速了,但手上的动作一点没乱——先把翠屏推进矮墙后面,再自己蹲下来,然后按住翠屏的肩膀让她别出声。一套动作从听到声音到完成,大概只有三次呼吸的时间。

前方二十步远的地方,一个灰衣人在拼命跑。他跑得很狼狈,脚步踉跄,左臂似乎受了伤,袖子上一片暗红的血迹。血迹从肩膀一直洇到手腕,整条袖子都湿了。他身后追着两个黑衣蒙面人,手里各提了一把刀。两个人的步子很稳,呼吸不乱,黑衣在风里不飘——不是普通人的衣服,是贴身的劲装。

刀是真的。不是侯府下人腰间挂的那种装饰刀,是开了刃的、带着寒光的真刀。刀面上反射出的光从巷子这头刺到那头。她在边关见过无数次这种东西——刀刃上有豁口,是砍过人留下的。其中一个黑衣人的刀柄上缠的是黑布条,布条已经磨毛了边。

灰衣人脚下绊了一下,被一块凸起的砖头绊倒了。身体前倾,双手往前一撑,手掌擦在石板上刮出两道白痕。他趴在地上挣扎着要爬起来,膝盖屈了一下又滑了,袖口在地上扫出一道血痕。两个黑衣人已经追上来,举刀。刀举得不高,但很稳——刀刃对准了灰衣人的后颈。

翠屏攥住了她的手。手指冰凉,指甲掐进了她的掌心。掐得生疼。

沈明珠没动。她见过比这更近的距离上有人被砍——十二岁那年,父亲驻地外的集市上,马匪冲进来,刀就落在她三步远的地方。那个马匪的脸她还记得:右脸颊有一道刀疤,从眼角一直划到嘴角。血溅到了她的鞋面上,温热的,她还记得那个温度。那次之后她就明白了一件事:害怕没有用,看清楚才有用。害怕只会让你闭眼,而闭眼的人死得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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