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叫曼迪,十七岁,转学生,单亲家庭——至少这个世界的档案上是这么写的。
真相要复杂一点。在另一个世界,我也叫曼迪,是个孤儿。我住在城市边。缘一间永远照不进太阳的出租屋里,白天上班,晚上下班,回来睡觉。日子像一条被拧干的毛巾,挤不出一滴水分。
我活得很透明。透明到有时候我会想,自己哪天突然消失了,大概也要过很久才有人发觉。
后来果然应验了。
在一个和往常一样枯燥而无聊的日子里,我睡着了,就再也没醒过来,把自己留在了二十八岁那年的夏天。
再睁眼,我成了十七岁的曼迪,坐在一辆开往华盛顿州的车里,身边是个我“应该”很熟悉、其实从没见过的女人——我的母亲。她和我父亲离了婚,带着我从佛罗里达搬到这个叫福克斯的小镇。
福克斯。一个常年被云层盖住的地方,一年里见不到几次太阳。
母亲一路上都在为天气抱歉,仿佛把我从阳光灿烂的佛罗里达拽到这种地方,是她犯下的罪。
"你会习惯的,亲爱的。"她说,手指紧张地敲着方向盘,"等你交到朋友——"
"我喜欢这里。"我打断她。
她愣了一下,显然没料到这个回答。
我没有解释,也无从解释。我没法告诉她,我的眼睛是一种很罕见的紫色——不是什么浪漫的设定,而是基因突变,代价是视网膜对光极其敏感。我没想到,这个基因竟也跟着我一起穿越了过来。在佛罗里达,我出门必须戴墨镜,阳光强一点,眼睛就刺痛、流泪,像有人往里头撒了一把沙子。而福克斯,这个被永恒阴云笼罩的小镇,对我来说简直是天堂。
我是真的喜欢这里。
车窗外,松林一片接一片地往后退,湿漉漉的绿色压得很低,天空是那种柔和的、不会伤人的灰白。我把额头抵在冰凉的车窗上,第一次觉得,也许换个世界重新做人,也没那么糟。
至少这里,没有太阳追着我跑。
福克斯高中比我想象中还要小。一共没几栋红砖房子,围着一片湿答答的草坪,走廊里飘着雨水和旧课本混在一起的味道。
我很快摸清了自己的人设:成绩中等,没什么存在感,午饭通常一个人吃。这跟我前世的状态高度一致,我适应得毫不费力。透明人有透明人的活法——不惹事,不出头,安安静静待在角落,日子就能像水一样滑过去。
我以为我会就这样无聊但踏实地,把这第二条命过完。
直到那个叫贝拉的女孩转学过来。
她来的那天也是个阴天。
我后来才知道,在福克斯,“那天是个阴天”这种话基本等于没说,因为这里几乎天天都是阴天。但贝拉来的那天我记得特别清楚,因为她一进门,整个教室的目光都黏在了她身上,连讲台上的老师都顿了半秒。
她真的很漂亮。棕色的长发,皮肤白得有点不真实,五官清秀得像是从旧照片里走出来的。可她身上有种说不清的距离感,一种"别靠近我"的气场。不是高傲,因为我见过真正的高傲是什么样,这不是。更像是一种笨拙的、自我保护式的疏离,仿佛她不知道手脚该往哪里放,索性把自己整个收了起来。
说来好笑,我对她一见如故,大概就是因为这个。
我认得那种气场。我自己身上也有。两个习惯了当透明人的人,有时候隔着一整间教室,就能认出彼此。
我们成了朋友,过程平淡得不值一提。无非是某节课被分到一组,某次午饭恰好坐在了一起,然后发现彼此都是那种宁愿安静待着、也不愿硬聊的人。从那以后我们总是坐在一起,在喧闹的食堂里,组成一个小小的、安静的孤岛。
"这地方,雨下个不停。"她有次戳着餐盘里的薯条说。
"我喜欢。"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