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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关于锦羡(第1页)

第一次见到锦羡的人,第一眼注意到的通常不是他的脸,而是他的头发。那是一种很不自然的黑色,黑得发蓝,黑得像墨汁泼上去的——一看就是染的。发根处,新长出来的头发是白色的,雪一样的、彻底失去色素的白,像冬天的第一场雪落在一截枯枝上。

他十五岁之前不是这样的。

十五岁之前,锦羡的头发是栗色的,天生的,太阳底下会泛一层暖暖的光,像猫的毛。他那时候爱笑,爱闹,仗着自己聪明谁都看不起,让人想捏他脸叫一句小坏蛋。那时候的眼睛也亮晶晶的,微微上挑,像只骄傲的小猫,尾巴翘到天上去。

后来弟弟死了。

当天夜里他没睡,坐在地板上,看着地上的血迹一动不动。天亮的时候,邻居来敲门,他站起来去开门,邻居看见他的脸,吓了一跳。一夜之间,头发白了大半。

医生说是应激性的。有人叫它玛丽·安托瓦内特综合征,极度的悲伤或恐惧会让头发在一夜之间变白。锦羡没听过这个名字,他只知道自己照镜子的时候,不认识镜子里那个人。

那之后他开始染头发。黑的好,黑色不扎眼,黑色可以把自己藏起来。他学会了染头发,学会了在发根冒白的时候不慌不忙地补色。他对着镜子的时候面无表情,像在做一件家务事。

他的脸其实长得很好。轮廓分明,下颌线利落,鼻梁高挺,嘴唇薄而线条清晰。最漂亮的是他的眼睛——瞳色很深,是那种浓得化不开的深棕色,瞳孔边缘有一圈极淡的金色,不笑的时候也像是在打量什么,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漫不经心的审视。这双眼睛在他十五岁之前是“机灵”,在他十五岁之后变成了“冷”。像深冬的湖面,结了厚厚的冰,底下有没有水已经不重要了,反正你敲不开。

他很少笑。偶尔季淮璟说了什么实在过分的话,他的嘴角会微微动一下,幅度小得需要用显微镜看,但季淮璟每次都看见了。看见之后季淮璟会愣一下,然后假装没看见,别过头去,耳朵尖红了。

锦羡不知道这些。他没注意过。他也不照镜子了。除了染头发的时候。

十五岁之前锦羡是另一种人。

他聪明,脑子快,别人说上半句他就能接下半句。他骄傲,因为聪明所以骄傲,因为骄傲所以什么都想做到最好。他看不起人,平等的看不起所有人,是我比你强所以我不需要你的认可的理所当然。他像一只猫,优雅、敏捷、不黏人,偶尔主动蹭你一下,你就觉得今天赚到了。

那时他会笑。笑起来眼睛弯弯的,亮晶晶的,像两颗星星掉进了深棕色的湖水里。

十五岁之后,这些东西还在,但它们沉下去了。沉到了很深很深的地方,上面覆了一层厚厚的冰。

他还是聪明,但不表现了。他还是骄傲,但不需要别人知道了。他还是看不起所有人,但不是“我比你强”,是“你们在乎的东西我不在乎”——成绩、前途、别人怎么看自己,这些都不重要了。

他活着的理由只有一个。

找到那个人。杀了他。

他变得很安静。观察,倾听,分析,他把所有东西都嚼碎了咽下去,然后像一台机器一样运转。他在警校的成绩是全科第一,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因为他从来不问问题,从来不去办公室找老师,从来不跟同学讨论。他只是坐在那里,听,记,理解。

他的指导老师在他的实习评语上写:“该生专业能力极强,但建议关注心理健康。”

他不需要心理健康。他需要凶手死。

锦羡的父母还在。这是他能说出最接近于“安慰”的话——他们还活着,不像锦荣。但他们和死了也没什么区别。

父亲是谁都不重要,不重要到锦羡很少想起来。父亲是那种“事业永远比家庭重要”的人,早年在南方做生意,赚了一些钱,但赔了更多,后来在家庭和事业之间选择了后者。他偶尔回来,给锦荣带玩具,给锦羡带一句“好好学习”。锦荣死了之后他回来过一次,在派出所抽了一整包烟,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他嫌那套旧房子晦气,说住不下去了,一个人跑了。

母亲是另一种人。她不是不爱孩子,是她太爱自己了。她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圈子,孩子是她的附属品——有也行,没有也行。锦羡十五岁之前还会给她打电话,后来不打了。因为他发现,她不接电话的时候,比接了说“我在忙”的时候,让他更不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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