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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新主(第2页)

“是。”冯七说。

洪武八年夏天,李煦在楝亭里设宴,请了几个江南的文人雅士。冯七在旁边伺候,端茶倒水,添酒上菜。客人们喝得高兴了,开始吟诗作对,你一首我一首,热闹得像唱大戏。李煦酒量不大,几杯下肚就红了脸,话也多了起来。他拉着一个姓沈的客人的手,絮絮叨叨地说着什么,声音断断续续的,听不太清。忽然他松开沈客人的手,转过头来,看着站在一旁的冯七,醉眼朦胧的,目光迷离,像隔了一层薄雾。

“冯七,你也来一首。”

冯七愣住了。“大人,小的不会作诗。”

“不会作诗,就念一首。你读了那么多书,总不会一首都念不出来吧?”

客人们都笑了起来。笑声很轻,像风刮过竹林,沙沙地响,但冯七觉得那些笑声像针一样扎在他身上。他站在那里,手在袖子里攥成了拳头。他知道李煦不是故意让他难堪。李煦喝醉了,只是想热闹,想让大家都高兴。但他是个太监,在这些人眼里,太监就是奴才,奴才就是逗乐的。让他念诗,不是真的想听诗,是想看他出丑。

但他没有出丑。他深吸一口气,念了一首诗。不是他自己写的——他不会写诗——是赵珩教他的。赵珩在御书房里教他写字的时候,顺便教了他几首诗。他记得最清楚的是这一首: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念完之后,院子里安静了一瞬。安静得能听见风吹过楝树叶子的声音,沙沙的,像有人在低声说话。然后李煦第一个鼓起了掌。掌声很响,在夜空中回荡,像一颗石子投入池塘,激起一圈圈涟漪。客人们也跟着鼓起掌来,看他的眼神变了,从轻慢变成了惊讶,从惊讶变成了尊重。

“好!”李煦大声说,“念得好!冯七,你藏得深啊!会念诗也不早说!”

冯七低下头。“大人过奖了。小的只是凑巧记得这一首。”

那天晚上,冯七在笔记上写道:“洪武八年夏,李大人设宴楝亭,命奴才念诗。奴才念‘独钓寒江雪’。李大人击节称赏。客亦赞。奴才不知其赞诗抑或赞人。但知赞与不赞,奴才依旧是奴才。”

他写完之后,看着那几行字,觉得“奴才依旧是奴才”这句话太重了。重得像一块石头,压在胸口上,喘不过气。他不想做奴才,但他只能做奴才。在这个时代,太监就是奴才,世世代代都是奴才,永远翻不了身。赵珩把他当人看,曹寅把他当人看,李煦也把他当人看。但他们是少数。绝大多数人看太监,看的不是人,是工具——会说话的工具,会走路的工具,会研墨铺纸、端茶倒水的工具。

他把笔记藏好,吹灭了灯,躺在床上。黑暗中,他摸着脖子上的玉扳指和铜钱,摸着枕头底下的那支笔,摸着枕头旁边的木匣。四样东西,每一样都是一个锚,把他拴在这个时代、这个地方、这个身份上。

洪武九年,李煦把冯七从书房调到了账房。冯七不知道这是升迁还是贬谪。账房管的是银子,比书房重要得多,但也危险得多。书房里出了错,不过是几本书的事;账房里出了错,就是银子的事,就是人命的事。

他到账房的第一天,管账的师傅姓钱,五十多岁,瘦得像根竹竿,脸颊凹陷,颧骨高耸,戴着一副老花镜,镜片厚得像瓶底。他把一大摞账本堆在冯七面前,推了推眼镜,从镜片上方看着冯七。

“这些账本,你一本一本地对。对不上的,标出来。”

冯七翻开第一本。密密麻麻的数字,看得他眼晕。他从头看起,一行一行地看,一笔一笔地对。看得眼睛酸了,就揉一揉;看得脖子僵了,就转一转。从早上看到晚上,从晚上看到深夜,看到灯油耗干了,才把第一本对完。

他站起来,活动了一下僵硬的筋骨,骨头发出咔咔的声响,像生锈的齿轮在转动。他走到门口,推开门,外面是沉沉的夜色,没有月亮,没有星星,只有无边的黑暗。他站在黑暗里,忽然觉得自己很累。不是身体的累,是心的累。

他不知道自己还要这样活多久。一年,两年,十年,一辈子?他不知道。他只知道,他必须活着,因为赵珩让他活着。他必须写下去,因为赵珩让他写下去。他必须记住,因为这是苏公公最后托付给他、用命换来的嘱托。

那天晚上,他在笔记上写道:“洪武九年,李大人调奴才至账房。管账本,对银钱。日日与数字为伍,夜夜与算盘为伴。奴才本不通数算,今亦通矣。人皆可教,唯在愿与不愿。奴才不愿,然不得不愿。”

他写完之后,把笔放下,看着那行“不得不愿”四个字,忽然觉得这四个字写尽了他的一生。不得不愿,不得不活,不得不写,不得不记住。所有的“不得不”,加在一起,就是他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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