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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章(第2页)

我一边努力想推开他的胳膊,一边说。但却无法推开,感觉就像一块巨石紧紧压着我。

我的呼吸越来越急促,脸涨得通红,他见状嗤笑了一声。

“怎么不是朋友,我们可是从九岁起就认识的青梅竹马啊。”

季旻用轻蔑的语气说着,猛地推开了我。

我踉跄着被推到一边,他像对待狗一样,轻轻揉了揉我的头。

“但我们都已经不是九岁小孩了,所以是朋友,别那么幼稚,打架什么的也该收手了,嗯?”

那家伙带着漂亮的微笑和冰冷的眼神低语道,然后就把因屈辱和羞耻而僵在原地的我丢在那里,优雅地走开了,边走还边朝这边望过来的足球部成员挥了挥手,一副根本无需在意的样子。

那天,我回到家对着枕头一顿乱捶。然后又买了几双新增高垫。(这是升上高中后,我独有的解压方式。)还在网上查了怎么练手臂肌肉,一口气做了二十二个俯卧撑。

可还是气不过,又嗷嗷叫又跺脚,结果因为太吵被姐姐拍了一巴掌。

“……什么狗屁青梅竹马。”

我把头咚咚地往桌上撞,嘴里囔着。

这世上谁会那样用充满距离感、冷冰冰的眼神看对方的青梅竹马啊?

心情糟透了。因为我忽然本能地意识到,我们再也回不到初中时那样打打闹闹、滚成一团的日子了。

在我还傻站在原地的时候,那家伙好像已经领先我好几步了。想起他刚才看我期待他扑过来的样子时,那副像看小屁孩一样充满鄙夷的眼神,我的脸颊就烧了起来。

那天之后,我就不再跟他动手了。顺便说一句,绝对不是因为我怕打不过。仔细想想,都高中生了还挥拳头,确实有点丢人。

但我们每次在走廊碰见,还是像恨不得吃了对方一样,唇枪舌剑异常激烈,我们从头发丝到脚后跟都能挑出对方的毛病,刻薄地找茬。

有那么几次,我差点没忍住又冲上去。比如那家伙和同班的几个Omega一起经过时,毫无预兆地伸脚把我绊倒。

等等,说打架幼稚的是谁来着?挥拳头不行,把人绊倒出洋相就可以吗?我猛地爬起来瞪他,他却非常客气地双手合十,说了句“啊,抱歉”就走了。总之,这狗东西!

早上在走廊碰见,就阴阳怪气说今天真倒霉;在操场瞥见跑步的他,就朝他竖起中指;万一在食堂撞见,就摆出一副倒胃口的嫌恶表情——我们就这样过了一年。

我觉得季旻很讨厌,他觉得我很可悲。

不知怎么的,初中时那个关于我俩为一个Omega争风吃醋、打得头破血流的谣言,也传到了高中,我们又成了全校皆知的正式死对头。

不过,无所谓。我讨厌他,他讨厌我,这是明摆着的事实!

升到高二后,我还是没把心思放在学习上,而是热衷于别的事,就是社团活动。

我这人喜欢在人前表现,所以高一时就加入了话剧社。但因为“演技不足”——我无法理解,在厕所镜子前自言自语时,我明明不比世界级名演员差!——结果每次都只能演龙套1号或者树2号之类的。

不过到了二年级,总算有机会演一个有相当多台词的配角了!问题是……那是被关在监狱里的可怜公主的角色。

其实那本来也不是我的角色,是原定演那个角色的同学在楼梯上滑倒,手臂打了石膏,才落到我头上的。

社员们笑着问我行不行,但我表现得很积极,反正说是公主,也只是隐藏身份、衣衫褴褛的打扮,不用穿那种层层叠叠的裙子,也不用戴什么首饰。

负责话剧社的老师说既然这样,不如加点喜剧元素,就在剧本里加了一句台词,说剧中的公主角色吃了太多苦,肩膀都变宽了,嗓子也哑了。

话剧社的同学们非常积极,连暑假我们也到学校来排练。其中和我特别要好的,是三个女Omega组成的小团体,因为她们是和我同场、有对手戏的配角,总待在一起,自然而然就熟了。

其他人都走了,我们还以排练为借口,赖在社团教室里闲聊、打发时间。

看她们凑在一起,把学校的Alpha们一个个数过来,说谁的信息素让人有点心动啦,谁的信息素像臭鼬放的屁连发情期都能吓退啦,谁信息素还行但脸不行啦,没有比这更有趣的了。

当然,这也是因为初中和王安琪那件事之后,我对恋爱多少有些心灰意冷才做得到。现在就算被当成混在姐姐们聊天里的弟弟,我也不像以前那样感到苦涩,照样能嘻嘻哈哈地插科打诨。

“我们学校谁的信息素最好闻?”

那是离开学还有一周的八月午后,我们又聚在社团教室里,以排练为借口,撕扯着炸鸡,干掉了一桶家庭装冰淇淋,然后说吃太饱得休息一下,就瘫在沙发上,一边闲聊些没营养的话题,一边哈哈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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