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壳上沾著的液体迅速滑落,几乎没有残留。
他用柔软的白色毛巾,仔细地把蛋壳擦乾。
沈敘昭感觉自己像只刚洗完澡被擦乾的小猫——如果猫是蛋形的话。
擦乾后,温疏明抱著蛋走向放小衣服的柜子。
柜门打开,一排排小衣服整齐排列。
温疏明的目光在一件粉色的、帽子上带著白色蕾丝边的小衣服上停留了片刻。
这件很可爱。
沈敘昭顺著他的“目光”“看”过去,瞬间炸毛。
“不要这件!”他在蛋里抗议,“猛男怎么能穿粉色呢!”
他虽然现在是颗蛋,但灵魂可是十九岁的男大学生!穿粉色小衣服,这合適吗!
温疏明动作一顿。
“不喜欢粉色吗?”他问。
“不喜欢!”沈敘昭斩钉截铁。
温疏明点点头,把那件粉色的小衣服放回原处,又拿起旁边的一件。
“这个呢?”他问。
沈敘昭“看”了看。
浅绿色,还行。款式简单,没有蕾丝蝴蝶结之类的装饰。帽子上好像有点什么,但被旁边的衣服挡住了,看不清楚。
“要这个。”他说。
温疏明拿出那件小衣服,开始给蛋穿。
衣服穿好后,沈敘昭才“看”清楚帽子上的全貌——
一圈精致的、用金线绣成的小黄花,绕著帽檐排列。每朵花只有米粒大小,但在灯光下闪闪发光。
蛋蛋沉默了。
他现在看起来,像个……花仙蛋?
穿粉色是猛男拒绝的,穿浅绿色带小黄花……好像也没好到哪里去。
但衣服都穿上了,总不能又换吧。
沈敘昭自我安慰:现在他就是颗蛋,谁会笑话一颗蛋穿什么衣服呢?
再说了,温疏明这条大直龙,审美就这样了。能选件不是粉色的,已经很给面子了。
蒜鸟蒜鸟。
……
穿好衣服后,温疏明抱著蛋乘电梯上了一楼。
这次他没有去客厅或书房,而是去了厨房。
沈敘昭眼睛一亮。
厨房!
终於能看看有钱人家的厨房长什么样了!
厨房很大,至少是他上辈子宿舍的十倍。整体装修是银灰色系,各种厨具闪闪发光,一看就很贵。中间是巨大的岛台,旁边是嵌入式冰箱、烤箱、蒸箱……
温疏明把他放在岛台上,然后,自己走到冰箱前,打开了门。
“咦?”沈敘昭在蛋里疑惑,“霸总还要自己做饭呀?”
这不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