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林岁穗洗好碗筷,抱着阮舒兰给她剥好的石榴美滋滋地回了房间。
写完作业,她从书架上翻出日记本。
林岁穗有写日记的习惯。
这个习惯她从小学一直坚持到现在,每天一页,雷打不动。
林岁穗的书桌上有个专门的架子,上面摆满了印着花花绿绿图案的胶带、印章、贴纸、便签……光是笔筒里塞得满满当当的笔就有好几种不同的款式和颜色——钢笔、签字笔、秀丽笔、彩色铅笔、丙烯笔……
每天写日记前,她都会从里面挑出喜欢的,将那页纸装扮得漂漂亮亮。
林岁穗喜欢一切漂亮的事物。
与她的日记不同。
小学五年级那年,江珝把她记日记的习惯学了去。
江珝不像林岁穗那样煞有介事地买一个好看的本子,专门用来记日记。他从江晏平的书柜里随手翻出一个他出差带回来的本子当做日记本。最老式、最朴素的款式——黑色牛皮,泛黄的纸张,横线格,上面还印着某某研究院的名字。
林岁穗曾有幸看过几页他的日记,毫无装饰,也不囿于格式。心情好时,他的字体端正遒劲有力;心情不好时,龙飞凤舞潦草不堪。
对此,林岁穗的评价只有一个字:丑。
而江珝对她的评价是:差生文具多。
他不理解记个日记,最重要的是“记”,整那些花里胡哨的有什么用。
不过两人有一点相同。
他们都不拘泥于日记的内容,有时是所感所想,有时就是些流水账。对林岁穗来说,日记是生活的宝贵记录,写了什么并不重要,写才是最重要的。
今天的日记,独属于她的新同桌。
阮舒兰说的那些话,林岁穗还没完全消化。
他们认识也有一阵了。谢知年只和她说过,他妈妈换工作才从杭州转学过来的。
从没说过家里的事。
林岁穗能理解他不愿将父母离婚的事告诉其他人,她只是有些难过。
换位思考,如果是她的父母离婚,她一定会崩溃、会痛苦、会不知所措。她根本不敢想如果发生这种事,自己该怎么办,更不敢想,他一个人是如何面对的。
他要独自消解父母分离的痛,要离开熟悉的城市、熟悉的人,到一座完全陌生的城市生活、学习。他才16岁,却要承受人生的巨变,而他却能淡然地面对这一切,没有展露一丝消极的情绪,按部就班地学习,彬彬有礼地待人,依旧做一个温暖、温柔的人。
他真的很厉害。
林岁穗想起阮舒兰的话,暗暗下定决心,以后要对谢知年更好、更热情。她能帮忙的地方不多,至少,不要让他在陌生的城市、陌生的学校感到孤独。
林岁穗洋洋洒洒地写着,忽地,电话响起,打断她的思路。
林岁穗看了眼来电显示,摁下接听键。
江珝懒洋洋的嗓音从电话那端响起:“吃夜宵么?请你。”
林岁穗疑惑:“你又没吃晚饭?”
“吃了,”江珝不甚在意,“我妈临时加班,我自己煮了碗挂面,现在有点饿了。”
“早说嘛,直接来我家吃晚饭不就好了。”
“太晚了,没好意思过去。”江珝问,“夜宵,走不走?”
林岁穗抬眼看了看时间:“可以是可以,但是十点前要回家。”
“当然。”
林岁穗突然想到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