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恩回到营地的时候,天还没完全黑。
他先把熊掌、熊筋和骨头一股脑丟在门口,隨后一屁股坐在浮木上,他现在累得很想直接躺下。
昨晚守了一夜肉架,今天一早又去捡了第二趟残羹,按理来说这种时候最该做的事,是来一锅熊肉燉鱼……然后睡觉。
可惜,人在荒野,有时候就是没法按理来。
他刚才看见了一头驼鹿。
不是一般的驼鹿,是那种光站在那儿,就会让人觉得自己手里的反曲弓有点寒酸的驼鹿。
“各位,我得承认一件事。”
林恩坐了一会儿,还是把gopro拿了起来,对准自己那张有点发青的脸:“我本来以为那头熊已经够夸张了,结果今天早上,老天又给我上了点强度。”
“我看见了一头驼鹿。”
他顿了顿,补了一句。
“很大。”
“不是超市门口那种圣诞驯鹿,是那种可以把我撞进急诊室,然后顺便把摄影机踩碎的大傢伙。”
说到这里,林恩自己都乐了。
乐完以后,他脸上的表情又一点点收了回去。
驼鹿很大,这点不用废话。
大到什么程度呢?
大到如果他能弄死那玩意,別说剩下二十天了,他就算再养一个人,估计都够吃。
问题也很明显。
这东西可不像那头母熊一样,身上自带旧伤,还正好把弱点亮给你看。
真要正面对上,一脚就能把人踹得眼冒金星。
“所以今天不打。”
林恩对著镜头说道:“今天只踩点。”
对付这玩意,首先得有一个靠谱的计划。其次是一个不那么差劲的运气。
“最好再加一点点上帝保佑。”
说完,他关掉gopro,先乾饭。
锅里很快冒起热气。
熊肉、昨晚剩下的烟燻鱼、几根松枝,外加一小把不知道第多少次重复利用的盐。卖相依旧不怎么样,但香味一点不差。
林恩两口热汤下肚,才感觉自己重新活了过来。
吃到一半,他眼前忽然又跳出信息。
【名称:亚歷山大群岛东南部】
【状態:未来十二小时內將出现持续降雨,风力增强】
【评价:大多数动物会在下雨前补充食物,前提是你找得到它们】
林恩眯了眯眼。
“嗯……这就有点意思了。”
驼鹿这种东西,一旦下了暴雨,地上全是水,血跡也容易被衝散。
但反过来说,暴雨前它大概率会出来吃一顿。
也就是说,自己最多还有半天时间踩点。
想明白以后,林恩不敢再耽搁。
把锅里那点东西吃光,抹了把嘴,抓起弓、匕首和绳子就出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