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超人类登记法)
所有超人类必须向沃特公司登记真实身份、能力类型、能力等级及居住地址。
未登记者视为非法超人类,彦祖有权当场剥夺其能力或消灭。
第二条(能力使用许可法)
超人类使用任何能力(包括飞行、力量、射线等)前必须获得沃特书面批准。
自卫、救援等紧急情况需在事后24小时內提交说明。
未经许可使用能力者,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轻则能力剥夺,重则处决。
第三条(忠诚宣誓法)
所有超人类必须每月在公开场合向彦祖宣誓效忠,承认彦祖为人类与超人类的唯一守护者及法律化身。
拒绝宣誓或宣誓后有不敬言行者,立即剥夺能力並终身监禁。
第四条(超人类生育管制法)
超人类之间的生育、超人类与普通人的生育,必须提前向沃特公司申请许可。
未经许可所生子女,由沃特公司收归国有,统一在指定机构抚养。
任何私自抚养或隱藏超人类后代的行为,视为叛国。
第五条(反叛与顛覆法)
任何超人类参与、策划或支持反对彦祖、沃特公司或本法案的活动,包括但不限於加入秘密组织、传播反彦祖言论、协助恐怖分子一律判处能力永久剥夺,並处死刑。
第六条(超人类媒体管控法)
所有涉及超人类的新闻报导、社交媒体发布、影视作品,必须经由沃特公司审查並加盖彦祖形象批准章。
超人类本人不得私自接受採访、直播或发表个人言论,违规者首次剥夺能力,再次处决。
第七条(超人类义务徵召法)
沃特有权隨时徵召任何超人类执行任务(包括战斗、宣传、维持秩序等)。
被徵召者不得拒绝或推諉,否则按叛国处理。
任务期间造成的平民伤亡或財產损失,由沃特公司统一免责,进行补偿。
第八条(超人类財產管理法)
所有超人类的商业代言、演出、社交媒体收入等,必须通过沃特公司帐户结算,沃特抽取90%作为管理费。
超人类不得私自签订任何合同,拒不执行者,能力剥夺並没收全部財產。
第九条(普通人举报与保护法)
普通人有权匿名举报超人类的任何违规行为。
举报经沃特核实后,举报人可获得高额奖金。
超人类被举报后不得报復举报人,否则立即处决。
第十条(祖国人豁免法)
彦祖不受本法案任何条款约束,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於使用能力、剥夺他人能力、处决、徵用財產、修改法律均为合法、正当且不可追究。
本法案任何条款与彦祖个人意志衝突时,以彦祖现场口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