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抬起头,看著他的脸。
月光从乌云下钻了出来,照亮这位年轻子爵的金髮蓝眸。
三十年了,我第一次觉得这么陌生。
“你的人头,比得罪一位伯爵更便宜,也比我的面子便宜。”
他这样说。
风突然吹了进来,烛火晃动,將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我低头看了看那张纸,又看了看那枚硬幣。
十年前,我將硬幣还给他时,怎么说的来著?
——“此生尽忠,至死不渝。”
“签吧。”
他说。
声音跟十年前一模一样,却早已没了那份欣喜,多了几分独属於贵族的沉稳。
我从腰间抽出了匕首。
我跪在自己养大的孩子面前,划破指尖,用鲜血按在那份认罪书上。
他看著我做完一切,然后点头,用眼神示意门口的卫兵。
被押走时,我回头看了一眼。
他背对著我,看著书房墙壁上的家族纹章。
圆月照进来,將他的袍服染成银白,又像是灰烬的顏色。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
——契血之刃。
以誓开刃,以血淬火。
这是隔壁牢房的老囚犯教给我的能力,说:“这应该是你的。”
我问,为什么是我的。
他笑了,露出惨白的牙齿:“因为,你还有帐没结。”
我没再问。
我握紧了他给我的一把小刀,上面的血暗得发黑,褪不掉了。
像是那枚硬幣的磨损。
只不过,一个是热的,一个是冷的。
热的滚烫,冷的冰凉。
后来,我爬出了那道监牢。
走了一百零八层铁梯,杀了七个人,淋了一场雨。
再后来,我站在城堡的门口,看著那扇大门,听著里面宴会的笑声,將硬幣贴著心口放在口袋。
我没进去。
我离开了那里。
我会尽忠。
这次,忠的是自己。
那天晚上,月亮也是圆的。
从此以后,永远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