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绍勛懂了。
打仗这种事,虚张声势和真刀真枪一样重要。
檄文发出去的第二天,天雄军就动了。
六万人……准確地说,是四万天雄军加两万卢龙军,就这样浩浩荡荡地从魏州城出发,向西挺进。
说是“浩浩荡荡”,一点都不夸张。
大军绵延百里,前锋已经到了相州地界,中军还在魏州城南,輜重队伍才刚刚离开魏州近郊。
站在高处望过去,官道上密密麻麻全是人,像一条灰色的长龙,蜿蜒在初春的原野上。
但行军的速度並不快。
地上的积雪开始融化了,路面变得泥泞不堪。
一脚踩下去,靴子陷进泥里半寸深,拔出来的时候带著“咕嘰”一声响。
那些隨军私仆更惨,几十斤的牙兵甲冑背在身上,每一步都要使出吃奶的力气。
“这破路,”赵大壮嘟囔著,盾牌掛在背上,像一只背著壳的乌龟,“比扛著盾牌打仗还累,这马车动不动陷坑,真没用!”
“少废话,跟上。”
温秀走在队伍侧面,靴子上糊满了泥巴,每一步都沉甸甸的。
他的马没有骑,这种路况,骑马还不如走路。马腿陷进泥里拔不出来,反而更耽误事。
他把马交给了后面的輜重队,自己跟著步兵一起走。
赵无忌走在最后面,弓背在背上,用油布包得严严实实。
他不说话,但走得很稳,每一步都踩在前面人的脚印里,省力又省鞋。
温秀注意到,他的靴子是新换的,上次回家的时候,温秀给每个手下都买了一双新靴子。
底子厚实,走这种烂路確实比那些破草鞋强多了。
“什长,”赵大壮回头看了他一眼,“您那双靴子也是新买的?”
“嗯。”
“难怪走得这么稳当。俺以前穿的草鞋,走这种路,走两步鞋底就烂了。”
温秀笑了笑,没说话。
一百二十贯一匹的马,四十贯一把的刀,十贯改一次的甲,这些钱花得值不值,看看手下人的脚就知道了。
队伍走了整整一天,天黑的时候终於到了相州地界。
前锋扎营的地方离相州城不到十里,站在营门口就能看到远处城墙的轮廓。
温秀站在营门外,望著那座大城,心里忽然涌起一种说不清的感觉。
去年这个时候,是梁军围魏州。
他和李横、刘三他们站在魏州城墙上,看著城下黑压压的梁军,以为自己要死了。
现在,轮到他们围別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