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横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他大惊道:“傻小子,干什么,別衝动,快回来!”
温秀没回头。
他就喜欢这种对身体潜能全面爆发的感觉,那是前世从未有过的。
何为猛將?
就是攻如雷霆,守若泰山,
每战必身先士卒,所向披靡,
敌闻其名而丧胆,士得其帅而死战。
马嗣勛的旗子就在前面,不到五十步,对面已老怯战,而我年轻气盛,看我杀之。
“狗贼休走!拿命来!”
温秀的声音在战场上炸开,带著少年人特有的尖锐和莽撞。
“什么??”
马嗣勛回头,以为哪个大將,结果看到一个身穿明光鎧的少年骑兵正朝他衝来。
那少年浑身是血,脸上还带著一道未乾的刀痕,手里的铁枪平举,枪尖在火光中闪烁。
他的第一反应不是恐惧,而是诧异。
哪来的愣头青?
但这种诧异只持续了一瞬。
马嗣勛是朱温麾下宿將,跟过黄巢,打过朱瑾,在战场上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
一个乳臭未乾的小子,也敢来取他的项上人头?
他冷笑一声,拨转马头,提起了马槊。
那柄马槊通体漆黑,槊锋三尺,血槽深深,在火光下泛著幽冷的光。
这是马嗣勛的成名兵器,跟隨他二十年,杀过的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两马相交,只在电光石火之间。
马嗣勛出手了。
马槊带著破风声刺出,那声音不像是兵器破空,倒像是闷雷……低沉、浑厚、带著一股摧枯拉朽的力量。
槊锋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直奔温秀的面门。
温秀脸色骤变。
这一槊太快了,快到他的眼睛根本跟不上。
他本能地往后一仰,整个人平躺在马背上,槊锋擦著他的鼻尖掠过,带起的劲风颳得脸颊生疼。
但马嗣勛的变招更快。
槊锋尚未收回,他手腕一翻,马槊猛地往下压!这一下要是压实了,温秀的胸口就是一个血窟窿。
“我大意了!!”
温秀大惊,霎时间亡魂大冒,拼尽全力举起铁枪格挡。
“鐺——”
金属撞击的声音震耳欲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