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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5(第2页)

“行凶之后,二人为了掩饰杀人重罪,特意把郑高氏的尸首悬挂与房梁上,伪造成自缢身亡的假象。此案不仅有尸检伤痕作为铁证,而且郑高氏的贴身婢女莲花已尽数招供,口供与物证全然吻合。”

沈青羽话音微顿,她随即抬眸,神情肃穆:“太祖皇帝亲编的《大周律》中明文规定,‘男子与父亲的妾室通奸,为内乱’,‘内乱’位列十恶不赦,按律本就该当处绞刑,而郑光耀和李氏不仅触犯内乱重罪,更蓄意杀人灭口,犯了‘故杀’之罪。”

“这样一个铁证如山,罪不容诛的案子,一审已经判定有误,逼得苦主的高堂上京控告。员外郎李堃身为刑曹官员,本该熟稔律法,却敢在二审中无视铁证与证人供词,将故意杀人案件私自改判为自缢身亡,草草结案!”

沈青羽满目清明,她的身影修长冷峻:“臣斗胆问陛下和各位大人们,包庇此案的李堃及李堃背后的指使者,是否如臣所说,是个不忠不孝不义不悌之徒?”

这样一番大义凛然的话说完,大殿之内瞬间哗然,谁都听得明白,这话字字句句皆是直指陈淼。

嘉禾帝敛眉,棱角分明的一张脸上没多少风月之态,唯剩沉静如水。

先前担心沈青羽的人,这下纷纷在心里为其比了个大拇指,而一心看热闹和期待她栽跟头的人,则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位过分年轻的探花郎了。

事实上,官场“救生不救死”的不成文传统,一直存在。

这并非因为官员昏聩,而是人权衡利弊后的结果——地方州县一级的官吏和乡绅豪族,或有人脉牵绊,或互相牵涉利益纠葛。

寻常查案时,稍有不慎便会惹来一身腥。而那些死去的人早已化骨,纵有天大的冤屈,也不过是一坯黄土。

鲜少有人为了一桩已经判定的旧案得罪同僚,搅乱官场的平静。

所以,郑高氏的案子,绝不仅仅是个例。

可像沈大人这样出场就掀桌子的人,却是绝无仅有。

常人被上峰剥夺审案权,即便明知案件另有隐情,多半也会忍气吞声,选择袖手旁观。偶尔有几个刚正不阿的,最多也就私下查访,再找机会暗中上疏。

只有沈青羽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家伙。

她非但不低头,还反把自己置于风口浪尖——毅然敲响登闻鼓,当堂状告刑部左侍郎!将这桩冤案与背后的徇私枉法之事,尽数摊在皇帝与文武百官面前。

哪怕知道,此举赌的是自己的仕途和身家性命,沈青羽仍然这样做了。

陈淼瞳孔骤缩,他色厉内荏地斥道:“一派胡言!这完全是信口雌黄!万岁还有各位大人们明鉴,莫信了此黄口小儿的话!”

同先前相比,他话语里只剩诡辩,已无甚逻辑可言。

沈青羽冷哼声,她没有半分退让:“臣所言皆有证可查,有律可依。若陈大人觉得下官此言是污蔑,臣请陛下宣李堃上殿对质,届时自会真相大白。”

方才为沈青羽断公道的王英布此刻第一个出列,他沉声道:“臣以为,沈郎中所言极是。李堃区区一个员外郎,背后若无人撑腰授意,怎敢如此践踏律法,包庇真凶?而敢授意他枉法判案之人,不仅不忠君、不孝亲、不义民、不悌伦,更愧对圣恩,枉为人臣。”

“臣请陛下下旨,传李堃上堂,查清幕后主使之人。”

王英布的话说完,陈淼登时面无人色,他嘴唇哆嗦了下,眼底满是藏不住的慌乱。

皇帝的目光扫过去,心里已有很清晰的判决,他当即下令:“宣李堃。”

李堃年方而立,他当年之所以能跻身刑部,正是由陈淼一手推荐保举,他算是陈淼的亲信故旧之一。

甫一见到朝上这等情势,还不等皇帝高声诘问,李堃先战战兢兢地全都招了。

李堃承认,自己收受了张承的重金贿赂,也曾经得到过陈淼的暗中授意,要求他将此案维持一审原判。

事已至此,陈淼却依旧矢口否认,他称李堃乃胡乱攀咬,此案的错判与自己毫无瓜葛。

情急之下,李堃只得再吐出句实情:昔日从大兴县返京时,张承曾委托他代为转送一副吴道子的真迹予陈侍郎。陈淼素来有收集古玩字画的爱好,所以此画必定还藏于陈府上。

在此人证物证俱全的情况下,陈淼终于无话可说,这才心胆俱寒地磕头认罪。

于是,敲登闻鼓、状告三品侍郎一役,终以沈青羽大获全胜落幕。

经大理寺层层复核,郑高氏一案彻底翻覆,明确定性为蓄意谋害的故意杀人案,凶手郑光耀和李氏依律伏法,落得他们该有的下场。

至于徇私枉法的陈淼、李堃和张承等一干人,以“受赃枉法、故出死罪”论处。初审主官张承罪无可赦,反坐死刑;刑部侍郎陈淼被判流徙三千里,除名削籍,永不叙用;员外郎李堃被判徒刑三年。

此案经雷霆宣判,无异是给满朝文武狠狠敲了一记警钟。

而初入官场,凭一己之力扳倒三名涉事官员,又成功为郑高氏平凡冤案的沈青羽,自此则在朝堂声名鹊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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