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番话,將侯亮平逼到了必须遵循程序的角落。
出具书面文件,就意味著他的决定將被记录在案,需要经得起后续的审查和质疑。
他不知道李佳佳要他留下文字痕跡想要做什么?是不是李达康的手段。
侯亮平脸色阴沉,盯著李佳佳,沉默了几秒。
他意识到这个女孩不仅懂法,更精通於利用程序来施加压力。
“李佳佳,你是在教我做事?”
李佳佳毫不退缩,迎著他的目光。
“不敢。我只是在请求侯局长,依法行政。
如果你拿不出驳回的书面决定,那我是否可以理解为,我的探视申请在程序上並未被正式拒绝?
那我是否可以现在、立刻、就在这里,等待您的『批准?”
气氛瞬间凝固,侯亮平深知,在这个问题上,李佳佳站在了程序正確的一方。
如果他坚持不出具文书,事情闹大,一个“违反程序、拒绝保障家属合法权益”的帽子扣下来,对他和检察院的形象都极为不利。
侯亮平深吸一口气,强压怒火,对身边的书记员说。
“给她开一份《驳回申请通知书》,引用《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此为虚构条款),理由写『因案件侦查需要,暂不予批准探视。”
说完,他不再看李佳佳,就要离开。
“侯局长別忙?我母亲欧阳菁,目前身份是『犯罪嫌疑人,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採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託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託律师作为辩护人。
同时,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而作为直系亲属,我虽然不能直接会见,但有权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並有权为其委託辩护人。
我现在,以直系亲属的身份,要求行使知情权。
並明確我母亲是否已委託,或是否需要我代为委託辩护律师。这,合乎程序吧?”
李佳佳精准引用法条,將问题从“情感探视”拔高到了“行使法定权利”。
侯亮平眉头微皱,意识到对方有备而来。
“案件情况涉及侦查秘密,暂时不能透露。
委託律师的事情,欧阳菁本人会提出,不劳你费心。”
“好,那请侯局长再开一份,《不允家属知情通知》,请註明引用法律条款。”
李佳佳再次提到。
侯亮平深吸一口气,“案件情况,需要整理。”
“好,侯局长,我们明天再见。”
李佳佳说完,转身离开,姿態从容不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