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岛,新界。
一处偏僻的围村。
这村子藏在新界的群山之中,周围是茂密的树林和荒废的农田。
村子不大,只有十几户人家,都是种地的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但最近几天,村里人发现,村子最深处那栋荒废多年的老宅,突然亮起了灯。
那是孙默庵的人租下的据点。
老宅是个三进的院子,青砖黑瓦,院墙很高,窗户用木板封得严严实实。
院子里杂草丛生,但屋里收拾得还算乾净。
此刻,正房里灯火通明。
七八个人挤在屋里,有的坐在破旧的椅子上,有的蹲在地上,有的靠在墙边。
空气里瀰漫著汗味、烟味和劣质白酒的气味,混成一股令人窒息的浑浊。
他们是第一批到的。
从台岛偷渡过来,坐了三天的渔船,在海上漂得七荤八素,此刻终於踏上港岛的土地。
一个精瘦的男人站在窗前,手里端著个搪瓷缸子,里面装著从村里小卖部打来的散装白酒。
他叫千里驹,四十五岁,东北人。
以前是鬍子,后来被招安,又跟著退到台岛。
枪法准,跑得快,道上人称“千里驹”。
“妈的,港岛这地方,听说到处都是黄金!”
千里驹灌了一口酒,眼睛盯著窗外。
远处,维多利亚港的方向,灯火璀璨。
高楼大厦,霓虹闪烁,像天上的街市。
那是他这辈子没见过的地方。
“可不是!”
一个满脸横肉的胖子接话。
他叫坐地龙,也是东北鬍子出身,长得五大三粗,据说一个人能打五个。
“我听说港岛的夜总会,小姐比咱们那儿多十倍!什么洋妞、鬼妹、东洋娘们,都有!”
坐地龙搓著手,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等咱们干上几个案子,到时候吃喝不愁,想玩什么玩什么!”
屋里七八个人,全都哈哈大笑。
“对!干几票大的!”
“港岛的有钱人,肥得像猪!”
“抢他娘的!”
千里驹转过身,看著这些同伙。
“別高兴太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