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云锦到公司的时候,何知南已经在会议室等了。
实习生,二十六岁左右,黑长直,低马尾,穿一件米白色的小西装,手里抱着一沓文件。看到苏云锦进来,站起来鞠了个躬。
“苏总好,我是明诚律所的何知南,宋律师让我来送纸质版合同。”
苏云锦接过文件,翻了翻。第一页夹了一张便签纸,上面写着几行字,字迹工整得不像手写的:
“第七十二条按昨晚讨论的方案修改。第十五条对方还在犹豫,建议周三前不主动联系,让他们自己消化。另,第二十一条的违约金上限,我坚持百分之十,但如果对方死咬,可以放到百分之十二。底线。”
没有抬头,没有署名。
但苏云锦认得这个字。七年前,这个字迹写过的每一张纸条,她都留着。
苏云锦把便签纸折了一下,夹进文件夹里。
“宋律师呢?”她问。
“宋律师今天上午有庭。”何知南说,“一个不正当竞争案,在市中院。”
苏云锦看了一眼手表。九点四十。
“几点开庭?”
“十点。”
苏云锦想了想,把文件夹递给林微。
“上午的会推到下午。我出去一趟。”
林微愣了一下:“去哪?”
“旁听。”
苏云锦到法院的时候,庭审已经开始了。
她没办旁听证,但她的身份在那——盛恒集团总裁,在这个城市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她给法院的一个熟人打了个电话,对方说“苏总你直接来,我让人带你进去”。
她进去的时候,审判长正在宣读法庭纪律。
旁听席很空,只有三四个人。苏云锦在最后一排坐下,摘下墨镜。
宋知予坐在代理人席上。
黑色西装,白色衬衫,银簪把大波浪挽得一丝不苟。鼻梁上架着金属细框眼镜,面前摊着文件,手边放着一个保温杯。她的坐姿很直,但不是那种紧张的直,是那种——这是我的地盘,我很放松,但我随时可以出刀的直。
苏云锦看着她。
庭审开始了。原告律师先发言,说的是对方公司擅自使用原告的技术专利,要求赔偿五千万。声音很大,手势很多,像是在演一出戏。
宋知予坐在对面,全程没有表情。
原告律师说完了,审判长看向宋知予。
“被告代理人,你们有没有要说的?”
宋知予站起来。
“有。”
就一个字。
然后她翻开文件,开始说。
苏云锦听过很多律师发言,有的靠嗓门,有的靠煽情,有的靠拖时间。但宋知予的发言,像一把手术刀——不快,但每一刀都在该在的地方。
“原告主张的技术专利,申请日是二零一八年三月。被告使用该技术的时间,是二零一七年九月。在法律上,先使用权的抗辩成立。”
她说得很平静,像是在念课本。但每一句话都砸在对方的漏洞上。
“原告提供的证据三,技术对比报告,出具单位不具备司法鉴定资质。证据七的聊天记录,没有做公证,真实性无法确认。证据十二的损失计算方式,没有扣除原告自身的运营成本,数额虚高了百分之四十。”
对方律师的脸一点点变了。
宋知予继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