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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6章 全罗余烬(第2页)

第一名首领的祖辈传说能在旧碑上找到,却与眼下队伍无直接关系。他本人最近一次战斗只守过一个渡口,既无败绩,也没有宣称的斩敌百人。

第二名首领确实掌握七县粮道,但所谓听他调度,有三县只是被迫交过一次粮。粮道能力与地方支配混在一起,正是需要监督的风险。

朴成烈的救火功最实。他亲自开过火道,也救出守仓人。正因为功簿可核,调查员没有接受一句“有此功便不会侵扰”。

审查表把祖辈名望、本人战功、现有组织力和侵扰申诉分开。

三名首领第一次发现,总指挥权不再是比谁能把所有优点说成同一种忠诚。

救火功簿最完整的朴成烈部,在全罗三村收过重复粮。第一次有王廷旧令,第二次称追敌急需,第三次没有任何凭条,只留下首领族侄的口信。

朴成烈拍案而起。

“我在汉阳救过两仓,难道会贪几袋粮?”

“救仓是功,重复征粮另查。”

“没有我,村子早被日军烧了。”

“所以你的战功不抹。也不能拿战功替族侄领走的粮结账。”

义兵内部第一次公开撕裂。

有人认为查战功首领是在帮日军,有人则趁机把旧怨全翻出来。一夜之间,审查桌收到上百个名字,许多只有一句“素来可疑”。

调查官没有先挂人名。

他在各村贴出分类标准。

是否持续参与军事行动,粮去了哪里,有无纵火、抓人、带路,是否受胁迫,是否主动获利,事后是否继续协助。每项都要写时地和可核来源。

标准先挂,名字后核。

分类榜公布后,第一批争议来自“持续”二字。

有人替日军带过一次路,是被刀架着;有人带过三次,每次都收钱;还有人第一次受迫,后来主动借日军报复邻村。调查员按每一段时间拆开,不用第一次被迫洗掉后续选择,也不用后续获利反推最初必然自愿。

“观望”也不是无罪或有罪的固定栏。

一名豪强拒绝给义兵粮,也拒绝给日军粮,闭门自守,没有伤人。另一人表面不站队,却暗中把双方价格抬高,从战争中获利。两者都可叫观望,实际行为不同。

分类榜因此写的是判断问题,不是给所有人预备四只永不变化的箱子。

居民可以补充新材料,被分类者也可申辩。结论随证据改变,但每次改变要留下原因。

任何人都可匿名提交线索。匿名只触发复查,不足以定罪。实名申诉给收件回执,举报人可申请转移住处;拒绝公开姓名也不等于线索作废。

假消息很快被追到一处粮店。

粮店掌柜承认替豪强印过“保田木牌”,说只是求自保。账上却记着每收一石粮,他都抽一成。另一页又有日军残部购买火药的记录,付款人名字被刮去。

掌柜既可能受威胁,也确实获利。

调查没有用其中一项抹掉另一项。

被扣家属的村民拿出日军写的期限条,先获保护和临时粮。主动带路并分赃者进入重点核查。只交过一次粮、没有其他行为材料的家庭,不因供粮账出现便被整户扣押。

保护不是把一家人关进军营。

有人愿意转移,有人怕离村后田屋被占。军中便设夜间巡护、秘密联络和临时安置三种选择,由本人决定。选择留村者仍可能受报复,官署不能假装登记后便绝对安全。

第二夜,一名匿名举报人的粮仓被烧。

没人看见纵火者,只有门外一串陌生脚印。强硬派说这是日军报复,豪强则说举报人自烧骗粮。调查只封火点、查油料和近期威胁,不凭受害身份指定凶手。

举报人先领七日救急粮,回执不写谁纵火。火灾与原举报分案,却把证人保护不足记进制度成本。

豪强护院中也有人倒戈提供账册。

他曾参与征粮,却说第三次开始便知道保田消息是假的。审查员收下账册,也登记他此前做过什么,不许用交账换取一笔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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