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头人捧着三份盖印契纸,身后跟着两名公证人。
“船上二十六人都有契约。贵军查保护税,我们已经配合。人身契属于商法,不该混在税案里。”
卢象升让人接纸,没让人接走获救者。
“原件谁交的?”
“商馆。”
“谁见证?”
“两位公证人。”
“封存原件,给收件凭据。凭据只证明收到三份纸,不证明纸上的人归你们。”
领头人压着火气。
“大夏要毁约?”
“先查谁签的,在哪签的,签约时能不能拒绝。查清前,人不能交。”
双方还在争,商馆后院冒出黑烟。
陈阿鲨带人赶到,一名账房正往炭盆里塞散页。军士先泼湿四周木板,再用铁钳夹出没烧透的纸。账房被押住,腰间还挂着商馆库房钥匙。
残页只剩四列。
船次,货号,改名,付款。
其中一行写着萨莉玛的货号,改名却是“玛丽”。
商馆领头人马上开口:“看清了,她不是契上的玛丽。你们听错名字,抢错了人。”
萨莉玛听不懂,却认出了那张纸上的货号。她指着左肩,又去拉年长男人。
医官掀开她肩头粗布,下面有一道多年旧伤。
年长男人说,两人来自同一座海岛村落。萨莉玛幼时被热锅烫过,家里人还用另一个小名叫她。另一名同船女子也认得伤痕,并说出了她哥哥的名字。
翻译把三个发音分别记下。书记再核残页,发现“玛丽”前面还有一个被划掉的近音,来源栏也留着半个岛名。
本人自称、同村人称呼、旧伤、来源地,四项能互相对照。
账上的玛丽,就是被商馆改过名字的萨莉玛。
萨莉玛拿起笔,在保护册上画了个歪斜记号。她不肯按在货号下,只把记号留在自称栏旁。
卢象升看着书记落笔。
“账能说明别人怎么记她,不能替她决定自己是谁。”
商馆领头人不再争认错人,改口说烧账只是账房私下所为。
卢象升也没下令封抓整个商馆。
看守、船主、中间人、账房、雇员、公证人和付款人分开编号。持械打人、烧账者先隔离。只搬箱抄账的人,可查看涉及自己的记录,也可说明上级是谁。公证人只证明见过什么签押,不因替商馆说话便算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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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主见状,拿出一本债簿。
“十二个人欠船费、饭钱和赎身银。大夏替他们还债,我马上解契。”
审计员只挑一人的账。
上船欠十二枚银币,三个月后成了四十七枚。饭钱按日计,铁锁要钱,看守要钱,生病停工也算利息。挨打后买的伤药,同样记在本人名下。
审计员合上账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