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十石!”哈米德大手一挥。三头骆驼,正好能驮得动。
“承惠十块银龙!”
付了钱,伙计招呼人把盐袋捆好,稳稳地架在骆驼背上。
紧接著,叔侄俩又逛起了街,货品价格颇高:
钢刀锋利,十块银龙一把;棉布厚实,两块一匹;铁锅沉甸甸的,要三块;
粗瓷碗五角一个;连朗姆酒,也要三角一坛。
卡里姆越看越心热,却也发现一他们手里的银龙看著不少,真要把看中的东西都买齐,还差得远呢。
哈米德心里有本帐,粗略摸清物价后,先去城西的牲畜市场添了两头骆驼,每头才十块银龙,划算得很。
然后又买了一批铁器、酒水和棉布,把五头骆驼都装得满满当当,这才作罢。
“叔叔,咱们这趟回去,肯定能大赚一笔!”卡里姆看著骆驼背上小山似的货物,笑得合不拢嘴。
盐巴在草原能换皮毛,棉布和铁器更是抢手货。
“那是自然。”哈米德得意地捋了捋鬍鬚,“翻个倍都不止!”
正准备去货栈寄存骆驼,城墙根下突然传来一阵喧譁。二人凑过去,听见人群里的议论声:“听说魏国人在招嚮导呢!给的钱不少!”
“能有多少?几十块?”
“何止!听说有懂路的,一趟就赚了几百块,还给发了火枪!那玩意,有钱都买不到!”
哈米德心里一动,却本能地想走一枪这东西太扎眼,容易惹麻烦。
可袖子被卡里姆死死拉住了。
“叔叔,火枪!我们得有火枪!”少年眼睛发亮,声音都在发颤,“去年咱们被土匪抢了,要是有火枪,他们根本不敢靠近!有了枪,咱们就能组个大商队,走得更远,赚更多的钱!”
哈米德猛地停下脚步,眼前豁然开朗。在东非草原上,火枪就是底气,有了它,商队才能避开强盗,打通更偏远的路线。
“走!”他当机立断,先把骆驼寄存在货栈,然后拉著卡里姆直奔城中的衙门。
那是座青砖砌成的院落,门口掛著“香药城將军府”的牌子。
他记得以前这是摩加迪沙苏丹的王宫,如今大变样。
他敢这么放心去衙门,是因为这几年魏国人在东非攒下的信誉——说要招工,就按时发钱,从不拖欠。
说得到,做得到。
这在非洲,是很难得的。
阳光越升越高,市集的喧闹更盛了。
哈米德攥紧了装银龙的麻袋,脚步轻快,卡里姆跟在后面,心里已在盘算著有了火枪,他们的商队定能走遍整个东非草原。
队伍排得像条长蛇,从理事府门口一直蜿蜒到街角,密密麻麻的人头攒动,说话声、咳嗽声混在一处,蒸腾起燥热的气浪。
哈米德和卡里姆耐著性子等,日头爬到头顶时,才终於轮到他们。
“你们俩熟悉哪一带的地形?”桌后坐著个戴圆框眼镜的文书,手里捏著支钢笔,笔尖在纸上悬著。
哈米德略一沉吟,挺直了腰板:“小人是走商的,常年在各个部落间穿梭,整个东非草原几乎都走遍了。最远到过离香药城一个月路程的地方。”
“哦?”文书抬眼,镜片后的目光带著审视,“按你们的脚程,一天能走多远?”
“按魏人的算法,大约六十里。”哈米德答得篤定。他常年在草原奔波,两条长腿早练出了耐力,脚下那双牛皮靴磨得发亮,足见功底。
文书瞥了眼他的长腿大脚,忍不住点头:“一个月就是一千八百里,確实够远了。”说罢,钢笔在纸上划了道弧线,“往西去,有什么大部落?沿途有奇怪的石头或者山涧吗?”
从河流走向到山岭高度,从耐旱的荆棘到能治病的草药,哈米德知无不言。
他记性极好,哪个部落的首领叫什么,哪片草原雨季会涨水,都记得清清楚楚。
一问一答间,竟耗了一个多时辰。
文书点点头,最后“啪”地合上笔记本:“你提供的消息很有用。若是愿意隨队当嚮导,给你一百块银龙。”
一百块?叔侄俩心头同时一跳,卡里姆的手不自觉地攥紧了衣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