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这人死得不冤。
对于一般的异姓王,这么做没问题,毕竟这是个胡人多次入侵中原的时代,中原人恨死胡人了,可他们的大王屈云灭,本身就是中原人和异族的混血,此人的建议就是委婉的告诉屈云灭,舍弃掉自己的另一半血统,以后只以中原人自居。
要仅仅是这样也罢了,他们大王的母族,跟着大王南征北战,忠心耿耿,杀胡人的时候,一点都不比中原人差,舍弃血统,就等于也把这群人舍弃掉。
大王是绝对不会这么干的。……
得知里面是这样的理由,简峤松了口气,他也认为这人该杀,高洵之看他一眼,心情更加沉重。
他是文人,他跟这些大老粗不一样,他能看到大王杀了这个人以后,会招来什么样的后果。
此事一旦传出,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士人投靠大王了。
所以,他得先下手为强。
高洵之沉声道:“大王身边的幕僚还是太少了,简将军,我刚刚同大王商议过,把你派回雁门关,回去之后,你便替大王物色可用的人才,不论出身,不论过往,只要有真才实学,咱们都要。”
简峤:“……”
是不是有点饥不择食了。
不论出身还好,不论过往,难不成对方以前干过强盗,咱们也要吗。
高洵之今年五十多岁,是屈云灭父亲的好友,多年来尽心尽力的帮助镇北军,他在镇北军中的威望极高,简峤虽然心里嘀咕,却还是好好的答应了下来。
而就在他准备出去办这件事的时候,高洵之又把他叫住,非常严肃的叮嘱他。
“虽说不论出身和过往,但大王的喜好,咱们还是需要顾忌一番。”
简峤恍然大悟,连连点头,没错,他们大王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如果招个让大王讨厌的人回来,怕是没几天,就会人头落地了。
他立刻站直,严阵以待:“高先生,请赐教。”
高洵之:“这一,大王不喜敏感的人,纵使不是凛凛男儿,也绝不能像个姑娘一般娇滴滴的;二,一定要身强体健,大王爱出征,没个好身体怎么行,况且大王最看不惯的就是那些弱柳扶风、三步一咳的短命人;三,大王脾气已经不好了,请来的幕僚,自然要脾性温和,你也知道,大王吃软不吃硬,来个硬脾气的,他肯定要拔刀相见;四,大王痛恨斤斤计较、眼里只有黄白之物的人,你切记,不要招这样的人回来;五,如今清风教和佛道两教盛行,渡人者少,拿钱者多,那种张口闭口神神怪怪的,不要请;六——”
简峤:“……高先生,怎么还有啊!”
高洵之默了默,说道:“最后一条了,六,也是最重要的一条,貌丑貌平都无妨,千万不要貌美,大王格外厌恶这样的男子,你若请了这样的人回来,连咱们两个都要跟着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