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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瓷碗和簪子(第1页)

在街上逛了一会,秦嫣和秦淮都买了东西,双手拎的满满当当,李墨也买了东西,是一篮子水果。先前被打伤的小姑娘还在医馆里,他准备去看看她。三人到了医馆,大夫认出李墨来,一边领着他往里走,一边交代病患伤情。小姑娘的姐姐正在里面照顾她,看见李墨三人出现,局促的笑了笑。“东家,您请坐。”她搬了一条长凳过来,微微低着头,双手不知道往哪里放。李墨笑道:“这是我买的新鲜水果,大夫说可以吃水果的,有胃口的时候吃点。”水果对普通人家来说算得上奢侈品,尤其是这些店中卖的品相极好的水果,李墨满满一篮子,看的两个女孩子目瞪口呆。“东家,我今天能回去了吗?明天就要开业了,我不能再待下去了……”李墨这才意识到,店里少了个人,但她这个样子得好好养一段时间。“没事,我重新找个人替你干一段时间就行,等你养好了再说。”“东家,你别不要我啊。”虽然吴旺给了三十两银子,但这些钱总有花完的时候,她必须有个长久的活计挣钱才行。眼见小姑娘眼中多了水雾,李墨道:“你别想太多,我没说解雇你,你养好伤随时都能回去,我说话算话。”小姑娘的姐姐连忙道:“东家,不然您看我怎么样?我也能干活的。”李墨迟疑了下:“你要是来做活,那她谁来照顾?”“我没事的,大夫说我只要好好躺着就行,没什么需要帮忙的。”李墨看了一眼一旁的秦淮,秦淮开口道:“医馆里有学徒在,而且店里关门后她也能过来,应该问题不大。”“是啊李大哥,大夫刚才不是说没什么大问题嘛,你就让她去吧。”“行,那你去吧。”本来缺个人他还要去找牙郎一趟,现在能省事自然好。“谢谢东家,东家放心,我一定好好干。”“明日就要开业,你现在就去店里学一下明天要做的东西,还好不难,上手应该很快。”做个奶茶而已,不需要手艺。三人从医馆里出来便回了李家村。村长竟然在村口等他,身后还跟着好几个村民。“村长,这个时候大家不去田里干活,在这里干什么?”“等你啊,明天你的铺子就要开张了吧?这是大喜事,你是我们李家村第一个在县城里开铺子的人,怎么说我们也要去捧场。”李德明指向身旁一个黝黑的老者,“老成会吹唢呐,到时候让他找几个人去吹一曲响亮热闹的!”“李墨,你放心,这事我年轻的时候干过的,我还接亲过呢,什么欢快的曲子都会吹,唢呐一响,整条街都知道你的铺子开张,所有人都得过来看热闹!”“是啊李墨,到时候我们都去,人多给你捧场壮声势。”村民们一个接着一个谈论明天的事情,热闹场景似乎就在眼前。李墨心中感动:“好啊,明天只要有空的,就都一起去,我请大家尝尝店里的吃食。”刚有人想说好,李德明就说:“不行!”李墨愣了一下。村长转过身看身后村民:“明天店里开张肯定很忙,哪里有空招呼你们?我们都是一个村的,不帮忙可以,但不能添乱,你们要想吃就以后再说,店就开在那里,还怕吃不到?”“对,村长说的对,我们明天不吃,就去捧场!”“行吧,谁叫是李墨的店呢,就算要白跑一趟我们也乐意,到时候随便找个小摊填个肚子吧。”李墨笑而不语,这里一部分人本来就是想去占点便宜的,一听没便宜占,说话语气都阴阳怪气了。村长显然不想搭理,问了李墨具体时间后就让人全部散了。秦嫣抱着刚买来的绣花鞋,皱着张小脸:“我刚才听见好几个人说不去了,一听没得白吃就这样,这些人真是……”“嫣儿,你不能要求人人都是完美的,他们想要占点便宜没什么错,同样的,他们不想去也没错,我们不能强迫他们做什么。”秦淮觉得这话说的有点和稀泥,又道,“无伤大雅的事,不用往心里去,你还能管的了别人不成?”“就说我小心眼多管闲事呗?”秦嫣没好气的把鞋子往他怀里一扔,秦淮不光拿着小箱笼,还有买的笔墨纸砚,被她猝不及防这么一扔,险些全摔地上。李墨下意识打了把手:“你小心点。”“这丫头脾气……”秦淮看着秦嫣踩着大步冲进院门,小黄不懂眼色的冲上来要摸狗头,被她一步跨过头顶,小黄懵在原地。“无伤大雅的事,不用往心里去。”“……”他感觉自己被孤立了。秦嫣情绪来的快,去的也快,想到要开业,晚上高高兴兴的做了一大桌子饭菜。秦淮不知道在屋子里干什么,李墨去敲门的时候看见他桌上放了两本书,其中一本明显是手抄的,上面的字迹工整端正。,!“梅老板又让你抄书了?”李墨眉头蹙起。“不是,那是我读文章时随手写下的心得,我想摘抄下来,有机会的话,想和林公子探讨一番。”秦淮很不好意思,人家送了他书,又送了箱笼,他却不知该如何回报,他思来想去,也只有自己所学的心得注释了,但愿林公子不嫌弃他。李墨明白过来,笑道:“心意最重要,你有这份心就很好。林兄今日说有空时要来找你一道读书谈论文章,两个人一起读书,彼此见解不同,互相沟通对双方都有好处。”“快来吃饭了!”秦嫣的声音穿透房梁飘过来,小黄汪汪汪的叫起来。“你这狗,吓着我媳妇了!”李砚粗犷的声音从外面传来。何晓兰被扶着走进来,脸上满是幸福的笑。“哎呀,你跟小黄过不去干嘛,它又不懂。”“它声音太大了,吓到我儿子了,我说说它还不行吗?”两人拿着东西过来,是一整套的瓷碗,上面还有青绿色花纹,十分精致。村里人都是用陶碗的,谁家用的起瓷碗?这一套瓷碗定是花了不少钱。“这是你大哥托人从外地买来的,算是给你的开张礼。”何晓兰又拿出一个包袱,展开后里面竟然是一枚银簪子。李墨一眼认出来这簪子,这不是他当初从当铺赎回来的那个吗?“这个给你,你加在聘礼里,我想过了,其他东西都能去买,这个东西不一样,虽说是我嫁妆,但从你把它赎回来开始你就改好了,这簪子算是纪念,留给你挺好。”李墨怔怔的看着桌上的瓷碗和银簪,嘴唇嚅嗫着,片刻后才用略哑的嗓音道:“大哥,大嫂,我都收下了。”:()寒门书生:出门捡个便宜小娇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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