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要不是这套装的属性实在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否则我是绝对不愿意穿出来的。这套衣服除了造型极具后现代艺术风格外,居然用了那俗不可耐的金色,整个人看起来就跟暴发户一样。还好衣服不不重,穿在身上我也可以行走如风。我犹如被火烧到了屁股一样,飞似的冲进我们约好的客栈,然后找到个不起眼的角落开始在工会聊天狂密所有人。大概是收到我心焦的催促以后,没多少时间,另外四个人也前后到了客栈。月光看见我样子首先是一愣,然后哈哈大笑起来:“我就觉得奇怪,你为什么一定要我买件没有丝毫用处的斗篷来给你,原来是做这个用。”我一把抢过他手里的斗篷,套在身上,把浑身遮得只剩下张嘴:“天那,难受死我了,我一辈子就没这么耀眼过,跟个灯泡一样,真是别扭啊。”“姐姐,为什么要穿这个这么难看的斗篷?你的衣服好漂亮啊。”若水已经换上了我给她的套装,雪白的衣裙把她映衬得如同一个仙子一样的纯洁。我羡慕的看着她的衣裙,叹气:“好看什么?能露的地方都露着了,而且浑身上下都是这么俗气的颜色,接受不了啊。”“这还俗气啊。”清风咂了一下嘴巴:“我说,你这套衣服起码也是红色以上的装备吧。”我笑了笑。也不打算隐藏他们什么,反正这衣服已经绑定了,就算天下人都知道也无所谓,就如实向他们讲起了衣服地来历。没想到听完我的介绍清风和维维哇哇大叫起来:“,原来你在扶桑之树自己发了这么大的财,还骗我们说自己什么也没拿到,你这个闷葫芦啊!”我耸了一下肩膀说:“其实我也不知道是好是坏了。这衣服穿在身上总有点不安全的感觉。”“什么不安全的感觉?”若水已经把小手伸进了我的斗篷里,无比羡慕的摸着我地套装:“要是这么好的衣服穿在我地身上。我会觉得好好安全啊。”我只觉得头上顿时冒出了几条黑色的粗线条,连忙抖开她的手:“你们都换装备了嘛!”“呵呵,几乎所有人都在满一百级前为自己预备好了装备,所以,一到一百级就满城尽是新衣服了。”月光笑了笑,然后坐在我身边,他一身藏青色的长衫泛着淡淡的流光。飘逸的长发,精致的面罩,无不彰显着他内敛优雅地气质,这让我对他的身份更是好奇了,不过我最终还是忍住了,并没有开口问出自己的疑问。清风一把把我的斗篷抓开,丢到一边:“有什么好藏的,连脸都被眼罩遮完了。你还想怎么遮啊,干脆在地上挖个洞得了。”我伸手去抢那斗篷却最终没有结果,然后就被一群人拉扯着走出了客栈。眼看着越走越远,竟然已经到了长安城的北城角了,我奇怪的问:“我们这是要去哪啊?”“当然是学习骑术了。”维维一脸的兴奋。“骑术?”我一愣,然后想起来真地有这么一回事。也许是我经常可以骑小麟的缘故。所以我对学习骑术并不特别感兴趣:“学那个有什么用啊,就算不用学也可以骑坐骑啊?”“这你就不知道了。”月光微笑,眼睛里有耀人的光彩:“不学骑术的话,那只叫坐马,不叫骑马,行走速度只有白了就是散步的速度,但是如果学习了骑术的话,那就可以享受掣马扬鞭地畅快感觉,怎么可能会一样呢?”我细细一想。的确如此。我平时骑小麟的时候,就是如同散步一样。记得有一次我很殷切的要求小麟跑几步,他竟然翻着白眼说我级别不够,气得我当时鼻子都歪了,现在才知道原来并不是小麟看不起我,而是真的是如此,我级别不够啊。策马扬鞭啊,我心头一喜,能这样的感觉真的很好呢!连忙点头说:“好啊好啊,那我们快去吧。”维维撇了一嘴:“和白痴说话就是比较累,什么都会这么后知后觉,累啊!”“喂!”我狠狠的敲了一下他的头,凶巴巴的瞪着他,然后大踏步地朝皇家马场走去。不过,皇家马场真地不愧是皇家马场啊,那个价格……唉,我看了就觉得我的荷包又一次减肥了。不过为了我能潇洒地骑在马上狂奔,我一咬牙,还是交了五锭金子的学费。不知道是谁说的,传说是真正的吸金机器,真是无比的英明正确啊,我就学下骑术就花了五百块钱,这还是穷人玩得起的游戏吗?叹了口气,被一个很强壮的男人扶到了一匹看起来就很欠揍的马上沿着场地溜达了一小圈,然后就听训马师说:“很哈,你天资聪颖,那么快就学会了骑马,真是社稷有幸啊。”听了这话,我还有点骄傲,还有人说我天资聪颖,真是听着就舒服,也就不介意就这么几十米的距离就花五百块的奢侈了。现在才知道为什么有钱人就特别:()菜鸟少女的传说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