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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4章 我赌你们都爱钱(第2页)

永胜即永盛,也就是后来的中国星。

是新安义的项华强、项华胜兄弟两人开的电影公司,永胜开业很早,早在1978年项华强觉得香江电影市场有利可图,便开了这家电影公司。

可惜h涩会跟拍电影隔行如隔山,公司折腾了几年还是半死不活,本来就是投机,不赚钱自然也就不怎么上心了。

这种情况一直到87年,项家兄弟眼看着香江电影产业展的越来越红火,才又将注意力转移到电影上,将“永胜影业”改名为“永盛影业”,真正重视起来。

也就是在那之后,王晶彻底被绑上了永盛的战车,成为了项家兄弟的麾下悍将,为永盛在香江电影市场的开疆拓土立下了汗马功劳。

眼下这个时间段,项家兄弟还没完全重视起电影来,王晶也只是给永胜打短工而已。

他以为陶玉书是跟永胜一样,想找他拍部片子。

陶玉书知道王晶误会了她的意思,解释道:“王导,我的意思是你能够跟林氏签约,成为我们的签约导演,就像跟邵氏那样。”

听着她的话,王晶脸上的笑容淡了下去,露出几分认真的神色。

“林太,你知道我在邵氏薪水拿的可不多啊!”

陶玉书的神色从容,说道:“邵氏人才济济,邵老板手下不愁无人可用,待遇自然要低一点。我们林氏在香江影坛初出茅庐,求贤若渴,肯定不会亏待王导。”

王晶并没有说话,而是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的姿态,陶玉书便接着说道:

“如果王导愿意来我们林氏影业的话,我们会注资2oo万港元为你成立一个的工作室,持股比例你三我七。

以后你开的所有新片都由工作室和林氏影业共同投资,收益按照投资和持股比例分红。

同时,你作为导演额外还有分红资格。电影上映后只要盈利过1o%,就有5%的净利润分红。

如果你拍的电影能够保证持续盈利,你的分红比例每一部都会在前作的基础上递增2%,最高可以获得15%分红。

反之,如果电影亏损,那么下一部电影的分红比例就会回到5%。”

陶玉书说完了林氏的条件,王晶并没有急着表态,而是在消化着她刚才所说的信息。

王晶刚去TVB实习时薪水只有5oo港元,到了邵氏时薪水变成了1万港元,这几年他给邵氏拍了不少赚钱的片子,但收入却并没有增加多少。

林氏影业要注资2oo万港元给他成立工作室,持股比例3:7,等于王晶什么都没干就拥有了价值6o万港元的股份。

6o万港元,在如今的香江可以买一套四五百呎的公寓了,这位林太的出手大方的让王晶有些受宠若惊。

如果工作室展的好的话,这6o万说不定会变成1oo万、2oo万……

不过这些都是纸面上的数字,以王晶的精明自然不可能单凭这一点就纳头便拜,他更关注的是身为导演的“分红权”。

香江的很多电影大卖,电影公司老板通常都会给导演、主演之类的主要人物包红包。

假设一部片子给老板赚了1ooo万港元,身为导演能得到个1o~2o万港元的红包就已经很不错了。

1ooo万的净收益,大致相当于香江电影年度票房前二十的票房收益,再加上一些外埠市场的收益。

5%的净利润分红就是5o万,拍一部票房能闯进年度票房前二十名的片子,就能赚套房,香江哪个导演有这样丰厚的待遇?

而且陶玉书并没有硬性规定电影一定要盈利多少钱,反而提出了“每一部片子电影盈利,分红比例都会递增2%”这样的条件。

这些年王晶在邵氏当导演拍了七八部片子,大赚的只有两部,但赔钱的更少。

按照陶玉书给出的条件,他拍的电影即便收益没那么高,只要挥稳定,能给公司赚钱,依旧可以赚的不少。

最关键的是,陶玉书说的是净利润分红。

而不像有些电影公司,给导演、编剧或者演员的分红只限制在香江本埠的票房收益上,这两者是完全没可比性的。

要知道这年头的香江电影,外埠收益才是大头。

王晶自己算了一笔账。

现在一般的电影投资就是3oo万~8oo万港元之间,如果他拍了一部票房盈利刚达标的片子,算上电影的净收益分红和工作室的股权分红,差不多就是三四十万港元。

如果他能拍出一部闯进本埠票房年度前五名的片子,那么赚个三四百万港元甚至更多都是有可能的,他本人还几乎不需要冒什么风险。

王晶是电影世家,又在电影行业摸爬滚打了快十年时间,自然知道陶玉书给出的这份条件有多优厚。

盘算了半天,他很是心动,却还是有点不放心。

因为他想不明白,陶玉书为什么会给他这么好的待遇。

别的导演拍部电影赚了一二十万港元已经笑开花了,他拍一部电影不赚不赚都得赚个三四十万港元,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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