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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第3页)

结果乌淳竟然把兔子养起来了。

好像不太符合眼前人的气质。

倒是他刻板印象了,没想到打虎的猎户也爱养小动物。

乌淳沉沉应了一声,“你喜欢,就常来。”

他是看水鹊喜欢才养的,但人到他家里眼巴巴盯着兔子,他也不说要送,指望着人为了他养起来的白毛小畜生天天往这里跑。

水鹊以为是他实在喜欢这白兔子,舍不得割爱,那他自己要看的话,跑到人家里瞧一瞧也是应该的,总不能强买强卖。

乌淳他问:“晌午怎么没吃饭?齐二不给你饭吃?”

时机到了。

水鹊眼前一亮,随之小心地敛起神色,支支吾吾地道:“齐郎做事辛苦,我花钱大手大脚,说养不起我就不让给我做饭吃了……”

他扣了扣手,一说谎话就心底虚。

乌淳鹰目牢牢锁在他身上,没有留意到水鹊的小动作。

他说:“往后可以到我家吃饭。”

剧情进度果然涨了一点,水鹊松一口气。

乌淳念着之前山上听到齐二和水鹊的对话。

是只要花钱给他买新衣裳,小郎君也会对他说一声心悦吗?

乌淳想着。

他这几年一个人过,风里来雨里去的,花销不多,肉也不用花钱买,还真存得了几万钱。

不声不响地到卧房里,从衣箱里取了昨日在成衣铺买的衣衫。

他问过了铺子的伙计,娇娇贵贵的小郎君一般都爱穿什么样的料子和款式。

伙计瞧他的样子便知道这人大抵是什么心思的,神神秘秘地将他带到二楼一个角落的样衣前。

那是件窄袖桃红的禅衣,通体素纱,只袖边精细地挑绣了鹤纹。

乌淳皱眉头说太素了。

伙计神色莫测地让他将手掌隔在素纱下,贴近的掌心连粗茧纹路清晰可见。

他说京城、江城的富贵人家,都喜爱这样的款式,这种纱最是夏日清凉,格外适宜在家中偷凉消夏穿。

乌淳怔怔的。

比帮他复位手肘的时候,对方一身花纱的料子还要轻薄得多。

薄如蝉翼莫过于此。

伙计高高兴兴地收了七贯钱。

感慨这粗野猎户虽说穿的不怎么样,但有那么一把子钱。

不像前头那个穷书生,带个天仙似的郎君出来,连好衣衫都买不起。

就是不知道这猎户又是念着哪位,伙计瞧他一身腱子肉,手掌粗糙,也不知道会不会心疼人。

乌淳捧着桃红素纱的禅衣出来,讷讷道:“试一试。”

这素纱轻薄,乌淳捧着不敢用力气,生怕给扯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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