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早上她醒来的时候,身边是空的。
但枕头上他的凹痕旁边多了一样东西——一张便笺。裴渊的字迹,工整。
“今天十点回。”
她看了那行字很久。
他以前从来不告诉她行程。
她以前从来不问。
今天他留了一张便笺写了一个时间。
十点。
上午十点。
他在上午十点之前不会在这栋房子里。
十点之前她有四个小时。从六点醒来到十点他回来。
她把便笺放回枕头上。
他第一次给了她他不会在的时间。
他以前不给。
以前他回来就回来,不回来她就等。
今天他写了“十点回”——这是他知道她在昨晚之后会期待他在。
他在照顾她的期待。
这也是他第一次告诉她他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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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起来穿衣服。
不是那件包腿的素色套装——她从衣帽间里翻了半天,找到一条深色长裤、一件宽松的卫衣、一双运动鞋。
运动鞋是她搬进来的时候带的,一直压在衣帽间最下面。
裴渊买的衣服里没有运动鞋。
她穿好之后站在镜子前看自己。
卫衣、运动鞋、头发扎成马尾。
这是以前的温以宁。
以前的温以宁会在出门前喷香水、画眉毛、挑一副耳环。
现在的温以宁在镜子前只花了三十秒——扎马尾、穿鞋、走。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脸瘦了。
眼尾比以前尖。
嘴唇没有血色。
这是一个四十九天没有自己买过一支口红的女人。
她从衣帽间角落摸出了一个东西——花园玻璃门的辅助锁钥匙。
她一个月前在花园花坛边的石头下面看见过佣人藏钥匙。
她记住了。
她当时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用这把钥匙。
她当时只是记住了。
像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动物记住每一根栏杆的间距。
她前一周散步的时候故意走遍了花园每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