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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六章三日不回必破叶尔羌(第2页)

在得知这位年轻小官叫停互市,逼迫叶尔羌交出凶手的全文后。

在西北大漠里也吃上了海鲜罐头,和水果罐头的大头兵们手里的碗都差点没拿住。

因为这个张小鹤给出了一个早被人遗忘,但又无比熟悉的名字。

楼兰。

没座,就是不破楼兰终不还的那个楼兰。

从汉、唐、宋再到明初期,类似乾死楼兰的诗句不下数百,最著名的当属王昌龄的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李白也写下,愿將腰下剑,直为斩楼兰。

这个楼兰啊,在当时唐宋时期只要被提起,定会群情激奋杀意滔天。

哪怕到了明初也是如此,但到了明中叶的时候人们才知道。

这个被汉人恨了那么久的楼兰到底是谁,又有著啥样的实力。

所以当张小鹤提起楼兰两字的时候,就连这些不认几个字的大头兵们都是直咧嘴。

这样好吗?

不怪大头兵们如此,因为这个楼兰它。。。它弱的一批啊它。

楼兰被恨成这样,那它到底啥实力呢?

守军八百,人口一万四,国王跟村长似的。

虽然实力弱的一批,但楼兰会投胎啊,直接投在了大汉通往西域的大门口。

然后呢,东有大汉西有匈奴,估计陕西肉夹饃就是从楼兰这得到的灵感。

其实在汉朝的时候楼兰过的就已经水深火热,汉朝要干匈奴了先找楼兰要人要钱要导游。

打完大汉军队走了,楼兰被恼怒的匈奴一顿祸祸。

这边汉军刚走,匈奴来了个借道杀汉使,结果被暴怒的汉军攻破楼兰生擒楼兰王。

新王刚刚有点要投靠匈奴的意思,就被大汉派人给干掉了,连名字都被改成了鄯善。

当时楼兰要求举国內附,汉朝直接回了一个字。

滚尼玛幣,老子又不是收破烂的,接著给爷滚回去当看门狗肉夹饃吧。

楼兰委屈啊,东边一个爹西边一个爹,哪个爹都惹不起。

还让自己不要动,动就灭国。

这他妈什么话?

好像我不动就不灭国似的。

到了唐,楼兰把大王子送去长安,二王子送去匈奴只为夹缝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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