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分局。
顾平安把技术员报告还给刘科问:“手是被人砍下来的,行凶的是谁?”
“胡三和李济民最开始对这问题交代的口供一致,说梁碎宝在冲动之下杀害罗通后就想逃回老家关中,但被李济民和胡三给堵住了,为了让二人放过自己,也为了证明自己没说谎,确实对孙新民留下的两箱东西下落不知情才剁手以证清白。
不过后面我们重新提审胡三时他突然改了口,说梁碎宝的手是李济民逼问两箱小黄鱼下落时砍的,他担心以后也会被李济民害了,就偷偷把梁碎宝的手跟手枪交给儿子保管以防意外,技术员从尸检痕迹上判断,梁碎宝身上的约束伤跟他说的能对上。”
“中午我跟你说的事查的怎么样了?”
刘一刀倒上水递给顾平安回道:“仲业他们去了杨家园还没回来,你为什么把调查重心放在易翠娥身上?”
顾平安掏出笔记本翻开:“这案子不管是给何涛设套或者罗通跟梁碎宝杀人也好,从现存的三人口供中可以认定是图财没错吧?”
“没错。”
“只要是图财就有受益人,根据目前的调查情况你觉得最终受益的会是谁?”
说到这儿顾平安不给刘科思考时间:“你发现没有,咱们一直是被凶手牵引着思路走,两起命案的死者分别是孙新年、罗通,凶手分别是罗通、梁碎宝,但巧合的是两起命案的凶手都死了。”
刘一刀正想再追问,周桃风风火火的进到了办公室:“科长,顾支队,有个新情况。”
“嗯?”
“易翠娥有身子,已经三个多月了。”
顾平安突然明白了易翠娥为什么呆在家里不逃了,她有把握何涛报案后自己也能脱身,虽然刑法还没出台,但依旧参考了以前规定孕妇不得拷讯,需待产后满百日方可执行刑罚、死刑。
具体案例如五三年鲁省反革命孕妇案件中,原本拟判处死刑,核查确认其怀孕后,依法撤销死刑判决,先安排其取保待产,待哺乳期结束后改判有期徒刑,全程未收押。
另外五七年沪上某盗窃类孕妇案件,判决生效后未送入监所,由当地居委会安排监督其在住所待产,监外执行的完整孕期、哺乳期时长全部计入已服刑期,哺乳期满后剩余刑期不足3个月,不再收押执行。
“是她主动告诉你的?”
“您真神了,今儿给她送饭,她嫌弃清汤寡水的没营养,说她现在出事可是一尸两命,我就赶紧找大夫给她做了检查,但易翠娥不肯交代孩子是谁的。”
三个多月,跟易翠娥交代受欺负时间对不上。
难道孩子是李济民的?
想到这儿正想起身去提审李济民时,去杨家园的文仲业几个回来了。
“科长,顾支队,果然有发现。”
刘一刀给几个倒上水:“先喝点水慢点说。”
“我们拿着易翠娥相片去杨家园,果然有好几个人看到过她去孙新年家里。”
顾平安掏出烟给几人散上追问:“最早一次是什么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