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浩云胯下的战马变成了红色,两米高,全身的肌肉隆起,鼻息之中喷涌着火焰。
这是小虫的能力——基因融合,他将老恶魔体内的基因融合到战马体内,让它变成了一匹恶魔战马。
“这是怎么做到的,太牛逼了。”沃尔特兴奋地看向刘浩云,这种力量他根本不敢想象。
“不要问那么多,团长先生,这是我的秘密。”刘浩云委婉的表示自己和他不熟,再问就给你妈妈一拳。
沃尔特笑着点头说道:“好吧,我们走,在天黑之前必须抵达第一个目标地点,全部人给我跟上,要不然就只能在黑夜中喂野兽。”
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世界,对于普通人而言,各种魔物盘踞在大陆上,人类只能依靠城镇或者村子才能安然活下来。
在夜晚的森林中行走,无异于把自己喂给野兽,不是每个人都和武松一样牛逼。
刘浩云跟在大部队后面,让走得慢的人走的快一点,不过他的手段不太温柔,战马已经吃了三个人,走的慢一点,跟不上大部队就会被他的战马吃掉。
所有人都明白了,他们已经离开了七盾盟的保护,离开了法律庇护的地方,就像那群走线的润人,就算死在路上也没人管。
因此很多润人都会在路上被灌满泡芙,无论男女,只要你走线,八成不会有好下场。
就算到达目的地也不会有,这群人到了战场也是站在第一排的人。
在古代军队,不,就算是现代军队中也是老带新,一个军队打的不是人数,而是老兵的数量,他们懂的战场法则,知道如何应对敌人。
举个例子,古代造反起义,农民兵拖家带口一滚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但面对正规军的几百骑兵就会被追着砍,甚至自己人把自己人踩死。
到了中后期,农民兵就不会害怕骑兵了,老兵知道如何应对骑兵。
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只要是古代战争,大多数时候新兵都是站在前面的,只要你敢后退一步,老兵马上就会把你砍死,不砍死你,你就要踩死老兵。
而这些运送粮草的人,全部都是苦力,也是未来的新兵,他们能活下来的概率小的可怕。
在刘浩云的驱赶下,下午四点,他们就来到了目的地,每个人都知道,自己不需要很快,只需要比其他人快,因此一直你追我赶,即便带着辎重也快了三个小时。
抵达目的地之后,刘浩云眉头紧锁,他在内心骂道:“这群人真是神经病,为什么不去找河流?还是说没有河流?如果没有河流的话那就太疯狂了。”
陆地运输的成本太大了,大到难以想象的,古代的粮食消耗大头永远都不是军队,而是运送粮草的人,一来一回几个月,十斤粮食能送上去两斤都是效率高了。
他看到沃尔特骑马走到最前面,对村子护墙上的民兵大声喊道:“我们是七盾盟派遣讨伐黑暗精灵女王的军团,你们速速开门,快一点。”
站在四米高护墙上的民兵举起弓箭对准他怒吼道:“给我滚,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这群混蛋想干什么?快点滚,要不然杀了你们。”
威胁者全身颤抖,押送粮草的队伍足有三万多人,这在中世纪背景下是一个十分恐怖的数量。